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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 “七一”讲话精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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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上午,海门法院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贯彻习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院党组书记周东瑞主持会议。全体党组成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就如何坚持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四个自信”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紧密围绕市委“改革开放排头兵、科学发展领头雁”工作主题及“创新转型示范区、接轨上海示范区、全面小康示范区”工作目标,通过法院审判工作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总局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交流了学习体会和收获。 会上,周东瑞强调,全院党员干部要牢记“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最高指示,一不要忘记入党誓词,时刻保持党员先进本色,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优异的成绩践行对党的庄严承诺;二不要忘记党建立初期培育下的“赶考精神”,重温毛泽东同志提出“进京赶考”的重大警示及时代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赶考远未结束”的谆谆告诫,始终保有危机感和责任感,做到为人民着想、为人民用权、为人民解难、为人民造福。三不要忘记党的先进性,始终保持一颗争创一流、不甘人后的奋进心态,不断创新党建工作、审判管理、司法服务、工作方法,不能躺在功劳簿上过日子,不能在工作中坐、等、靠。四不要忘记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带头学习、带头工作,不断锤炼与时俱进的能力水平、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以自身表率增强全院干警的向心力和执行力。(市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