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 ||||
| ||||
| ||||
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海门市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并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予以通报。 近年来,海门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核心任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法院党的建设,为全面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法院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促进队伍建设、助推执法办案、服务司法改革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培育工作亮点,促进司法服务优质化、司法工作标准化、司法形象文明化、司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推动法院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治动力和组织保证。 2016年该院集体荣立江苏省法院系统一等功,院领导班子连续两次被海门市委授予“树一流形象,争二次率先”好班子荣誉称号,多名党员干警受到中共南通市委、中共海门市委通报表彰奖励。(市人民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