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优构架、新理念、强措施”——海门法院执行局“内外兼修”努力破解执行难 | ||||
| ||||
| ||||
为实现“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海门法院执行局“优构架、新理念、强措施”,“内外兼修”努力破解执行难困局。 2016年上半年,海门法院执行局新收执行案件2120件,同比上升51.32%,结案1541件,同比上升46.76%,结案率72.68%,实际执结率71.58%,执行综合质效指标位列南通市法院系统前列。 内部整合“优构架”,发挥组织优势。一是构建“大庭小组”组织模式,大合议庭包括执行长1名,执行人员3 名,辅助人员3名,在执行长领导下对合议庭案件进行统一指挥、统筹协调、文书管理和签发,协调处理各类具体事务;具体办案则由执行小组负担,配齐“一执一书”,突出小组灵活、机动、快速特点。二是建立“查询组”专组负责制度,负责利用“总对总”、“点对点”平台统一联网查询、固定财产线索,统一查询车辆、房屋、工商登记和银行账户等信息。上半年,利用统一查询网络查询各类财产信息2500件次。 创新思维“新理念”,优化执行方式。一是完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终结和恢复机制。将该类案件纳入单独管理系统,对案件信息统一进行补录,由专人负专责,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恢复履行能力,能够立即依职权或经当事人申请迅速启动恢复执行程序。二是执行关口前移,发挥保全威力。通过将保全案件单独设立执行案号的方式,将保全案件纳入网络查控范围,在保全阶段即全方位查封、冻结责任财产。上半年办理保全案件225件,通过网络查控保全各类财产1200余万元,多个案件因被告财产查封而被迫积极应诉,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主动出击“强措施”,提升执行力度。一是加大失信曝光力度,通过“传统+旧媒体+新媒体”的全方位曝光渠道,在乡镇、社区公告栏、海门日报、海门电视台、最高法院及本院网站、法院微博及微信公众平台曝光老赖438人次。特别是首创“执行悬赏”制度,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归案”,极大的提升了执行效率。二是加大对“拒执行为”打击力度,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上半年,该院执行局拘留被执行人64人次,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侦查3人次。 (通讯员 杨东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