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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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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海门法院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潘建做重要讲话,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学权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潘健的讲话既是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动员,也是一次生动的党课。他指出,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管好党员、带好队伍的重要举措。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改革创新精神精准发力、补齐制度短板,对于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确保在新形势下不断发扬党的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打造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潘健要求,全院党员干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学习教育抓好、抓实、抓到位。一是要突出全员性,要确保教育活动落实到每个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二是要突出经常性,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更要把教育活动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三是要突出基础性,全体党员干部要从基础学起、做起,做到学的扎实、做的规范。四是要突出实践性,将教育活动同平时的审执工作联系起来,努力破解法院在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五是要突出严肃性,加强正风肃纪,加大查处问责和曝光反面典型力度,真正做到以严促深入、以严求实效。 潘健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在活动过程中要突出问题导向,“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在学的过程中要突出主题主旨,做到学习深入,联系实际。在做的过程中注重学以致用,做到标准严格,整改彻底。 会上,政治处主任黄雷舟传达了市委姜龙书记在海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中伟宣布了《海门法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同时,汤文新、钱德华、郭建雷三位同志代表各支部做表态发言。 (通讯员 唐子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