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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女干警拾金不昧当事人写信为她点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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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立案庭干警潘砚宇的一次拾金不昧,换来了当事人陈某的意外和感动。“在不知晓自己手包丢失的情况下,我万分惊喜,深深被潘砚宇同志这种拾金不味的高尚品质感动……这种急他人所急、想他人所想、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高尚品质是当代青年的楷模,从她身上我们充分感受到了贵单位在对职工的德育培养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日前,陈某专门写了一封感谢信寄到法院,向潘砚宇致敬。 原来,4月19日下午,陈某来海门法院立案后,不慎将装有多张银行卡、身份证、现金等贵重物品的手包遗失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潘砚宇发现后,及时保管好该手包,并通过询问、查找立案卷宗等形式,及时联系了陈某。第二天上午,陈某赶到海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寻回失而复得的钱包,感动得连声道谢,并坚持要给潘砚宇一定的物质奖励。面对失主的举动,潘砚宇委婉拒绝,并笑着说:“拾金不昧是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对法官来讲,更是职业操守的基本底线,感谢你对我工作的支持与肯定。”(中国海门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