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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国家行政学院与我市续签社会治理创新战略合作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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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国家行政学院与我市政府社会治理创新战略合作协议续签仪式举行,双方决定,对海门市社会建设、社会治理尤其是应急管理等方面展开长期合作研究。国家行政学院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龚维斌,副主任张林江,我市市委书记姜龙,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曹明,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毛炜峰,副市长张炎,市政协副主席郁斌,市人大常委会督导员华桂林等出席活动。姜龙、张林江分别致辞,张炎主持。 据介绍,2012年5月,我市正式与国家行政学院签订社会管理创新战略合作协议。3年来,双方紧紧围绕框架协议展开合作。国家行政学院在海建立了实践研究基地,对我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精心指导、大力支持,先后派出20多位专家对我市经济社会领域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为我市社会治理工作把脉。双方共同研究出台了《海门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三年规划》、《海门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意见》、《海门市社会管理创新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加强社会建设和治理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意见,以此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发展。双方研究制定的社会治理创新“十大工程”,入选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编写的《社会管理蓝皮书》,并被评为“中国城市社会管理进步奖”。借助国家行政学院的技术和人才优势,我市加强对社会治理的品牌谋划和突出问题研究治理,先后形成了社会治理三级平台、综治法治信息化、“一综多专”的大调解机制、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三中心一基地”、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一批省市领先的“特色品牌”。 姜龙说,“十二五”期间,海门紧扣“率先实现小康升级,率先融入苏南发展”总目标,经济稳中优进,综合实力不断提升,位居全国百强县第22位,江苏第8位。基本实现率先小康升级的目标,综合得分97.9分,满意率87分,继续走在苏中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国家行政学院大力支持。3年前,国家行政学院与我市建立了社会治理创新战略合作。3年来,国家行政学院的领导、专家、学者为海门的社会治理创新把脉,助推了我市社会治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我市的公众安全感、法治满意度持续保持全省领先;先后被评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县(市)”;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县(市)”,实现“十二联冠”;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法治县(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社会治理的创新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保障。 姜龙指出,“十三五”我市提出了“率先建成创新之城,率先融入苏南发展”这一新的“两个率先”目标,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实践。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积极推进依法治市。为此,我市需要更高层面的理论支持,为我市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帮助。这次国家行政学院与我市在社会治理创新上进行第二次战略合作,我市借助这次合作的契机,得到国家行政学院领导、专家的更多关心帮助,积极探索实践,创造更多的经验,为我市“十三五”目标的实现提供法治保障。(海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