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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市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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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更好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根据中央、省、南通的统一部署,我市集中开展了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该活动主要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及《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宣传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以及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规章。 当天,各区镇分别举行了专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媒介播放国家安全教育专题片、国家安全公益广告宣传短片等公开视频宣传资料,以及设立案例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解说等方式,组织广大群众了解学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各部门共设立1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点,组织悬挂横幅30余条,印发相关宣传资料2万余份(册),设立宣传展板100余块,受教育群众达到10万人(次),收到了一定的宣传效果。 与此同时,市国安办联合司法局紧紧围绕“深化‘法律六进’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主题,在市法治文化广场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知识,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介绍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活动现场共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 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并纷纷表示,国家以法律形式固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对推动全民提高国家安全意识、提升维护国家安全自觉性意义重大。尤其是通过这些活动,观看身边发生的警示案例,使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国家安全教育课。 (责任编辑:左海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