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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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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在南京召开,会上,海门法院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这是海门法院首次获此等级荣誉。 2015年,海门法院主要审判质效数据均走在南通法院前列,成功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被评为“全省法院涉诉矛盾化解先进集体”,先后被中院、省高院记集体三等功、二等功,被海门市委市政府评为“法治建设先进集体”、“树一流形象争二次率先”好班子、“市级机关先进部门”。法院少年庭被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立足审判大局,全面维护群众权益。近年来,海门法院通过优化诉讼服务,将司法为民工作不断往纵深处开展。该院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落成后的新诉讼服务中心,拥有南通地区一流的硬件设施和服务理念,中心分为排队等候、诉讼引导、窗口服务三个区域,共设立案登记、矛盾纠纷调处、志愿者服务等24个服务窗口,将立案、材料收转、费用收缴、信访接待、自助查询等功能整合起来,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真正实现“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与此同时,该院建立了12368法院服务热线,主动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加强诉讼指引,告知诉讼常识,提示诉讼风险,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表达利益诉求。法院还加强了法律援助工作,配合司法行政部门,依法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2015年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37件次,发放救助金25万元,决定缓、减、免交诉讼费150万余元。 更新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司法改革。海门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规范裁判文书签发机制,院、庭长不对未参加审理的案件进行签发,为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创造条件。在此基础上,该院开发区法庭、三厂法庭积极构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审判团队,做好分工协作,明确基本职责和权限,形成合力,审判质效较去年同期均有一定增幅。该院还扎实落实院长、庭长办案制度,院领导带头办案,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干警工作热情。2015年,海门法院院长、副院长和庭长共办结各类案件3429余件。 创新审判思路,特色工作全面开花。成绩的取得,与海门法院扎实的班子队伍建设分不开,与法院将创新思想融入审判工作分不开。2015年,海门法院坚持监督、维护、协调有机统一的行政审判原则,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大力推行行政审判试点。法院积极协调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效果显著;积极协调稳妥推进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积极推进环境资源类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受到最高院的关注。为了更好地维护军人及军人家属的权益,海门法院着力军地共建,倾情涉军维权审判,通过成立涉军维权合议庭、与驻海部队共建法治广场等,全力保护军人军属权益,相关工作经验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播出。(海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