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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公安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签署廉政责任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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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诺,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2月18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炎与各派出所、中队、查报站、各直属大队、指挥中心,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庄严宣誓。当天,公安局举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诺活动,与会成员集体宣誓,并签订《海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纪律作风建设责任状》。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深入推进“四项建设”,切实把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公安局按照“下管一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责任。 据了解,责任状分“责任内容和目标”“责任承担和奖惩”两部分。责任内容和目标包括了严格队伍管理,严守警令禁令;完善监督网络,落实监督责任等内容。责任承担和奖惩中明确:对违反责任状的责任人,依照党纪、政纪实施责任追究;单位民警违反党纪警纪规定,除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市公安局还将按照“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中国海门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