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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一月份政法大事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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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治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培训会召开 1月7日,我市召开全市法治示范县(市)创建考核迎检工作暨“省法治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培训会议。会议就如何做好迎考工作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法治信息系统的操作运用,进行了专门辅导。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炜峰到会讲话。 ●海门法院十二位法官荣获荣誉天平奖章 1月12日,南通中院举行了“坚守传承展望——回眸法院生涯30年(1985—2015)”荣誉天平奖章颁奖仪式,海门法院潘建、陈旭东、黄雷舟、袁建新等十二位法官获此荣誉,这是对他们30年来在司法岗位上所有坚守和付出的肯定和褒奖。 ●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推进会召开 1月15日,我市召开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推进会,总结“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一年来的经验和成效,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将注入兑现卡的947.5万元资金发放给通过考核的项目组。副市长、公安局长张炎参加会议并讲话。会上,表彰了2015年度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市妇联、海门街道培新村等5家先进典型上台发言。 ●市领导专题调研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月18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炜峰一行就全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市公安局汇报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成效、薄弱环节和下步打算。毛炜峰对市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对下阶段的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调研,系统规划,逐步完善。海门经济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海门高新区、三厂工业园区分管领导,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调研活动。 ●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来海门参观考察 1月22日,上海市崇明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吕耀东一行来我市参观考察执法规范化和社区警务建设工作。海门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张炎陪同参观考察。考察组实地参观了市公安局办案中心、城中派出所案管中心和综合勤务指挥室;听取了我市及公安工作有关情况介绍。双方围绕警务协作、执法规范化和社区警务工作进行了探讨,并重点就如何深化当前烟花爆竹的管控协作达成了共识。 ●我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责任制 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建立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对我市依法治市工作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分工,明确一把手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并对各地区、系统和部门的业绩提出了明确的奖惩制度。 ●海门法院两案例入选南通2015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南通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海门法院审理的如皋市某医药原料有限公司等被告单位污染环境案和金建兵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均入选十大案例,数量在基层法院中位居榜首。该两案分别由行政庭、刑事庭审理撰写,研究室编辑选送。 ●我市命名首批9家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我市将海门市人民法院法博苑、南通海门地税局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海门市人民检察院法治园、海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法苑、海门市四甲镇法治文化广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华都法治文化广场、海门市常乐镇张謇法治文化广场、海门市常乐镇中南村法治文化广场、海门市四甲镇合兴村法治文化广场9家法治文化阵地命名为“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这些示范点将成为我市各区镇、村(居)、单位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的典型,引领其它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打造建设精品。 ●我市评出“十佳见义勇为之星” 我市对“中国好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四甲镇王新、海门港新区林英村朱亚琴和方新法、市公安局的吴辉、四甲镇的姜汉新和姚桂祥、中南集团的赵林玖和施建华、中远重工的曾成林、三厂工业园区的蔡建忠10位见义勇为先进典型进行表扬,弘扬其救人于危难之际的高尚品格和惩恶扬善的精神。 (责任编辑:左海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