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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开发区三条措施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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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近,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矛盾纠纷和重大事件数量呈现出不断增加的态势。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此,开发区积极应对,不断探寻摸索,坚决落实三条核心措施,让法律成为劳动者权益真正的守护神。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并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办事处、村(居)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完善目标责任制度,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年末办事处、村(居)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集中调处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企业及社区加大人力物力,进行重点集中调处。 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健全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区劳动保障所、派出所、司法所、财政局、建设局、总工会等部门,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由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劳动保障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建设局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对重点行业企业,定期开展送法上门宣讲、组织法律培训等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讯员 黄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