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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余东镇调处中心帮15名农民工讨回工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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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籍农民工邵某等15人在经历近一年的等待后,终于拿回自己的辛苦所得。近日,在余东镇调处中心,邵某等人接过6万元工钱,几近哽咽,连声向调解工作人员称谢。 2014年7月份,包工头刘某将其所承包的建筑工程中的场地平整、水泥场地浇筑、下水道工程分包给农民工邵某等人,约定工程在同年11月底完成,到时按实结算。2014年11月份,邵某等人将工程做好后索要工钱时,刘某声称,自己因主体工程质量问题与发包方发生纠纷,发包方没有结算工程款,自己也没有钱。邵某等人先后数次找刘某要工钱,刘某均以工程款未结清自己没钱搪塞。到了2015年2月份,刘某直接失去音讯,邵某等人无奈之下,向余东镇调委会求助。 接到调解的请求后,调委会工作人员实地走访,多方努力查找,终于联系到包工头刘某。经过与刘某交谈,刘某表示自己当前确实没有支付能力,口头承诺待到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后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由于农历新年即至,邵某等人得知拿到工钱的希望落空,顿时情绪激动起来。他们聚集到镇政府,堵住办公通道,声称讨要说法。镇调解工作人员理解邵某等人的感受,耐心劝解,抚慰邵某等人情绪,分管调解工作的负责人向农民工释放了最大的诚意,出具了承诺书,表示将帮助农民工依法追讨回工钱。镇调解工作人员的诚意打消了邵某等人的疑虑,取得了他们的信任,邵某等人相继离开海门返回安徽老家。随后,镇调委会工作人员经过努力工作,同刘某、发包方达成工程款代收协议,待双方的纠纷解决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后,发包方从所应当支付的工程款中直接划出6万元,由调委会代收。 在此期间,余东镇调委会没有放弃依法追讨刘某所欠工钱的努力,时刻关注刘某与发包方案件的进展情况。2015年11月份,余东镇调委会得知刘某与发包商工程质量纠纷案件已经通过人民法院审结,工作人员立即与发包方、刘某取得联系,第一时间将6万元工钱拿到,调委会随即通知邵某等人领款。近日,在多人见证下,调解工作人员将6万元交到邵某等人手中。至此,时间跨度近一年的拖欠农民工工钱的纠纷得以妥善解决。(海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