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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开发区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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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妥善有效地处置好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开发区就如何规范化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究,完善了有针对性的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防止和避免群体性突发事件。 完善机构、统一领导。针对十大类矛盾纠纷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条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办事处、村(居)负责人担任,牵头负责协调、指导、部署、督查全区相关矛盾纠纷的化解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矛盾纠纷的牵头协调化解处置等工作。各办事处是辖区矛盾纠纷化解、处置、稳控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辖区矛盾纠纷的化解、处置和稳控。 健全网络、疏通渠道。为有效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赢得时间和空间,建立健全群体性突发事件信息传递网络,疏通理顺公共信息发布渠道,规范信息报送和预警发布办法。形成一个以司法调解为中心,以村(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各部门为主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机构,构建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防止局部问题蔓延扩大而酿成群体性突发事件。 统筹协调、及时应对。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化解指导、应急处置、督促落实工作的职能。提前制定预案,加强演练。提高指挥人员和处置人员的应急管理水平和实战能力。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情报信息、思想宣传、群众工作、信访接待、现场处置、后勤保障等方面明确分工,建立协调一致、运作高效、灵活畅通的处置工作机制,确保各类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安定因素的及时化解,防止因推诿扯皮等现象导致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和升级。 分清性质、对症下药。对因一般性矛盾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如拖欠农民工工资、下岗职工再就业、社会保障等热点问题,在处理上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对因特殊性矛盾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在处置上则需要决策果断,行动及时,“快刀斩乱麻”迅速平息事态;对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矛盾,则要通过调整利益格局,采取法律的、经济的手段以及行政调解、思想教育等方法配合解决,引导群众以理性的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 (通讯员 黄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