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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市“2014~2015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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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海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普法领导小组共同主办的海门市2014~2015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自启动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热情参与。在各地、各部门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评委会评审,产生了15名法治人物候选人。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天(2015年11月17日至21日)。 公示期间,凡认为15名候选人物中有不符合评选表彰标准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69862711、81280711电子邮箱:fzhm1123@163.com 海门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5年11月17日 方锡华 海门市公安局执法监督大队副大队长 方锡华爱岗敬业,执法为民,把全部精力和心血投入到公安法制事业。他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和措施,认真组织好对民警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全局每位执法民警每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15日。在案件审核、研究案件及组织执法检查中,他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始终依法办事。三年来,经他审核上报处理的406宗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他参加讨论的案件都得到了正确处理;他所审结的案件无一起冤假错案。 付继博 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在办案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中用实际行动弘扬法治理念,传播法治精神。能从群众角度出发办理刑事和解案件,所办案件无错案、无申诉。他积极释理说法,编写《检调对接你问我答》,宣传最新法律政策。在《检察研究》等知名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完成中国检察学研究会金融检察课题,成果被评为全国金融检察论坛三等奖,拟写的论文获得包括中国法学家论坛优秀奖在内的国家级、省级表彰5项,在法治理论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许舒娜 海门市四甲镇政法委员 四甲镇人民政府政法委员许舒娜,参加工作15年来,一直奋战在乡镇基层政法综治战线。她甘于吃苦,经常深入村居、学校等创建单位调研走访,与条线同志深入村组农户抓好农村技防推广安装工作。她乐于奉献,不管工作日还是节假休息日,总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直接面对矛盾、耐心疏导群众、积极协调化解。她锐意进取,探索建立“庭所对接”等调处机制,全镇社会和谐稳定。她先后受到上级多个部门和海门市委市政府表彰,并记三等功一次。 沈建敏 海门市地税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沈建敏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狠抓规范执法,推行“阳光稽查”,多年来该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依托“纳税人学堂”推行“万人税收培训”,税法宣传广受欢迎,组织制作的税宣动漫《爱情发票》荣获全国一等奖。积极参与行政复议试点工作,为形成行政复议“海门模式”贡献了力量。曾被评为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南通市青年岗位能手、海门市依法行政示范标兵,记三等功一次,入选税务总局、省地税局人才库。 林 莉 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该同志自2007年进入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一直在公诉科岗位上勤勤恳恳踏实工作,始终围绕“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多年来,主办、协办各类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近千起,主动挑起审查疑难复杂案件的重任,圆满审查起诉了一批有影响力的职务犯罪案件及国内外有重大影响力的跨国绑架案。曾被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记三等功一次,被授予“海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称号。 陆圣宇 海门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依法、公正、和谐、高效”,这是他工作的真实写照。他深刻理解和熟练掌握法律,很好地适应了当前劳动争议案件多、复杂程度高、领域广的现状,确保严格依法办案;他每年办案都在200件以上,总能找准案件的关键所在,快速清楚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真诚为双方排忧解难;他对人笑脸相迎,热情接待劳动者特别是外地民工等弱势群体,着力维护他们的权益;他还经常善意提醒企业完善管理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劳资纠纷的发生。 张国华 海门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 张国华从警以来践行宗旨意识,取得显著业绩,赢得群众赞誉和认可,并多次受到上级表彰。他注重学习,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他服务实战,及时制发了相关案件办理指导意见,为基层办案提供执法指导。他为加强法制管理,采取多种措施,规范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他始终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工作,踏实做人,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坚持依法行政,树立了人民满意的“公仆”形象。 姜广炉 海门市余东镇司法所所长 姜广炉现任海门市余东镇司法所所长。自从1998年走上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以来,从退伍军人、基层法律工作者到司法行政工作者,他兢兢业业、扎根基层,逐步成长为南通市“十佳调解能手”、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省“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经过他的努力,2013年以来,余东镇没有一起纠纷上交,没有一起越级上访,社区服刑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也未发生脱管、漏管行为。 徐 钢 海门工业园区瑞北村党总支书记 徐钢担任村支部书记20多年,时常走街串户,坚持对全村的重点对象每月走访一次,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困难。健全法治工作室,组建调解员队伍,注重农村普法教育和宣传。在全市率先成立了退休人员服务中心,成为村级法治建设义务宣传员和监督员。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对排查的问题及时回馈和处置,强化了全民的法治意识,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荣获南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海门市优秀共产党员、新农村建设先进个人和法治工作先进个人。 徐国强 海门港新区司法所所长 徐国强,男,58岁,中共党员,现任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司法所所长、调处中心副主任。步入司法行政岗位近三十年来,他凭着对事业的满腔热情和执着追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恪尽职守,乐于奉献,数十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先后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000余起,其中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82起。由于工作成绩显著,他先后被表彰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防激化先进个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黄 燕 海门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黄燕,女,1975年11月生,汉族,海门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海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她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海门”的各项目标任务,时刻以一名“优秀人民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审判、调研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获得过南通市十佳审判员、南通市调解能手、江苏省审判监督系统先进个人、江苏省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郭建雷 海门市人民法院三厂法庭副庭长(主持工作) 他是市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三厂法庭负责人。在法院工作的20年里,他忠诚履职、兢兢业业,办案1500余件,做到一丝不苟、谨慎缜密。他擅于厘清案件法律关系、钝化社会矛盾。曾荣获“省高院优秀法官、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南通中院调解能手、海门首届忠诚卫士”等荣誉称号,并荣立南通中院三等功、省高院二等功,撰写的调研论文也多次在国家级期刊发表并获奖。他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用实际行动诠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展现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蔡 艳 海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科科长 蔡艳在政府法制工作岗位近十年来,始终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积极履行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工作职责,认真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70余件、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70余件,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0多期。参与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和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负责牵头的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审案制度荣获全省政府法制创新奖,编写的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多次获省政府法制办表彰。本人还在政府法制、调解、党务等工作方面获评“先进个人”。 蔡黄平 江苏海萌律师事务所主任 蔡黄平,男,51岁,本科学历,专职律师,现任江苏海萌律师事务所主任,海门市律师协会理事。他为人正派,热心公益事业,自觉服从发展大局。执业律师二十年以来,他把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沉淀为不变的职业信念,忠诚于法律的信仰,敬畏于良知的警醒,在律师界享有很高的声誉。他开创了《蔡律师说法》专栏,传递社会正能量;他为基层干部群众举办公益法治讲座60多场,参与化解近100起民间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瞿春萍 海门市三厂街道工房街社区党总支书记 瞿春萍始终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做好社区治理工作,成功化解群众矛盾367起、群体性信访事件68起,编排各类法治文艺节目136个,经常性开展社区法治宣传活动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多年来,她所在的工房社区先后获得江苏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江苏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江苏省科普示范社区、南通市民主法治社区,她本人多次获评各类先进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