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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荣登南通法院系统首批“三清”示范单位 | ||||
法官清正 法院清廉 司法清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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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门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大力加强廉洁司法建设,收获丰硕廉政果实。日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海门法院南通市法院系统首批“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示范单位。该院主要有以下四项举措。 落实两个责任。该院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把手院长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每年年初,该院即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逐项逐条落实负责领导及责任部门。院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年末召开述职述廉会议,由全院干警对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及自身廉政情况进行评议,结论性材料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院纪检监察部门当好党组参谋,督促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认真抓好查办案件、监督检查、正风肃纪等各项工作,积极落实“三转”。 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廉政谈话”、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规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人员晋升严格按照硬性条件加分、民主测评综合评分进行选拔,并邀请市纪委、政法委等领导莅临监督。该院高度重视查案执纪,对于苗头性倾向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发现的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多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全面落实最高院司法公开要求,建立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开通法院网站和官方微博,全面推行庭审“三同步”工作,积极开展庭审互联网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该院还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进法院、听庭审、评案件”;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贯彻人民陪审员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子邮箱、廉政举报电话,开通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网站。 强化廉政教育。注重组织理论学习,组织干警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及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学习了十八大以来出台的廉政新规及各项作风建设规定等。每年院长为全院干警讲1到2次党课。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及“算好廉政账”、“5·10”思廉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干警进行廉政纪律知识测试,召开律师座谈会;参加市纪委知识竞赛、微型廉政党课等比赛,并获得荣誉。掌握教育时机,重点是盯准党员干部易犯错误、常犯错误的关键时刻,如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及时开展提醒教育。新进干警入院、干部晋升后,及时进行廉政谈话。重视文化熏陶,该院院部建有廉政教育馆、廉政长廊、法院工作展示厅等,还拍摄了反映本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宣传片,基层法庭均有廉政纪律公告牌、廉政工作牌等硬件设施,做到廉政纪律、规章制度上墙。2013年该院被命名为南通市廉政文化示范点。2014年市纪委主要领导观摩后对该院廉政文化建设作出高度评价。 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审务督察,一把手院长亲自任督察队队长,院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不定期开展岗位考勤、审判纪律、办公秩序、工作纪律、会风会纪的督察活动,利用微型摄像机记录考勤状况、着装仪表、语言态度等,开会时通过监控拍摄会议情况,并向全院干警通报会风会纪状况,及时通报督察结果,并把明查暗访通报情况与部门作风建设和目标考核结合起来。开展专项纠风,开展了重要节假日纠风工作及公车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违规吃喝专项检查、“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顿、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该院通过大力整顿,全院干警的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善,机关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海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