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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道德模范”王新与他的义务消防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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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刚从北京载誉返回,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的南通鑫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新回厂不久,就带领志愿者会同货隆派出所的社区民警一起来到当地的居委会,一起检查消防栓和消防器材的安全性能,向居民宣传消防知识。 40刚出头的王新10多年前在货隆街上办起了一家汽修厂。多年来,他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先后被评为“中国好人”、“中国十大责任公民”、“最美南通人”等荣誉称号。今年10月,他又被授予江苏省道德模范和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10多年来,王新在救助行善的同时,他既是一名救死扶伤的先行者,又是一名编外的消防员;他先后参与救火10多起,并成功救出被困在火海中的居民。 组建一支义务消防队 在参与一起起血淋淋的事故救援过程中,王新目睹了不少失火车辆事故都是因缺乏防火意识而造成的,有的车内缺少灭火器,有的虽有灭火器,但不能操作,形同虚失。尤其是农村居民中普遍缺少防火知识和防火意识。一旦发生火灾,就变得束手无策。对此,王新萌生了组建一支义务消防队的想法。 经过充分酝酿,王新从自己的见义勇为志愿者服务队中挑选了10多名身体素质过硬,有一定文化水平的青年组成了一支义务消防队。在组建义务消防队的同时,王新花了数万元,购置了发电机、抽水泵、消防管,以及10多只灭火器。一旦发生火情,王新便率领义务消防队,往往在第一时间便赶到现场,与消防队员一起并肩作战,抢救居民,扑灭大火。 上门宣传防火知识 要降低火灾发生率,就必须帮助居民掌握消防知识,树立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多年来的工作和实践告诉王新,光靠个人和义务消防队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帮助居民提高了安全意识,才能减少火灾,防止火灾的发生。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多年来,王新自费订阅了《中国消防》、《江苏消防》,以及10多种报刊杂志。他从报刊中精挑细选出一些实用性强,操作方便的消防知识和一个个案例,然后汇编打印成宣传资料。每年的夏收和秋收季节,他和志愿者一起来到四甲镇的大街小巷、村边田头,宣传防火知识,以及灭火器材的安全使用方法等,受到了居民的欢迎。 扑灭火灾10多次 10多年来,王新带领他的义务消防队,配合消防人员成功扑灭了10多起火灾,从而挽救了一条条生命,并将当事人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008年仲夏的一天晚上,省道335线四甲镇联同村地段,一辆轿车和一辆货车发生相撞后,腿被撞断的轿车司机被困在严重变形的驾驶室内。而此时遭受巨大撞击的轿车发动机已冒出浓烟和火花,眼看一场车毁人亡的悲剧就要发生。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赶到现场的王新返身从自己的面包车里取出两只灭火器,对着轿车车头喷去。随着“嗤嗤嗤“的响声,灭火器喷出的白色粉末压住了火苗,一场即将发生的悲剧避免了。 2011年10月的一个深夜,四甲镇有余村一户陈姓的农家后面的小房子因电线短路引发了冲天大火,而这时住在紧挨着失火小房子前面楼房里的农家主人——陈姓老汉已经进入了梦乡,等邻居发现后已经是浓烟四起,火光冲天。眼看着大火就要蔓延至前面的楼房,老汉的生命危在旦夕。接到报警的当地派出所民警和包场消防中队的官兵赶到了现场。由于路窄,消防车辆开不进,导致无法施救。 就在救援人员准备实施其他方案的节骨眼上,王新带领义务消防队分乘两辆车辆赶到了。王新和民警在将老汉从楼房里救出的同时,他和10余名队员各拿着一只灭火器冲向火海,进行扑救。半个多小时,在消防官兵的共同努力下,一场熊熊大火终于被扑灭了。在这场灭火战斗中,王新和队员们身上被弄得泥人一般,他的一双新皮鞋还跑丢了一只。(海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