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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祸起邻里土地纠纷 久调无果大打出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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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在中国传统的农村社会,邻里之间更应该和睦相处,相互照应。但是近日,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凌某某与邻居间存在土地纠纷,在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后,竟然挥起铁锹砸向了被害人颈部。 被告人凌某某与被害人曹某某等人是邻居,本来两家关系尚可,但后来因为修路、建房等问题时常有些小争执。此次,曹某某等人要求在凌某某家前面菜地里出路以便通行,凌某某认为对方可以在自家场心上通过,没有必要在菜地里重新出路。此事闹了好几年,村委会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各不让步,未能成功。失去耐心的曹某某等人从家里拿了农具擅自到凌某某菜地里出路,凌某某得知后,二话没说,挥起铁锹砸向曹某某颈部,曹某某当场被砸晕在地,致曹某某C4、C5棘突骨折,造成轻伤二级的恶果。 市检察院检调中心受理该案后,承办人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无奈双方结怨颇深,被害人坚决要求严惩被告人,未能调解成功。目前该案刑事部分已审查终结,移送海门市人民法院进一步处理。 (通讯员 管军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