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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征集第十二届“长三角法学论坛” 征文和“2015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论文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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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十二届“长三角法学论坛” 征文和“2015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论文的通知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各区、镇、乡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和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根据省、南通市法学会和依治办要求,第三季度将举行第十二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和2015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现将论坛征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长三角法学论坛”征文 (一)论坛主题: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长三角区域依法治水研究”,下设三个议题:(一)水污染治理的法治保障研究;(二)供水、节水法律制度研究;(三)水权取得、转让法律制度研究。 具体参考选题见附件一,作者可围绕主题自行拟定论文题目,不局限于参考选题。 (二)征文要求: 1、形式要求 ⑴论文篇幅(含注释)在5000-10000字之间,最长不超过1.5万字。 ⑵正文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学位等。 ⑶正文后附作者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 ⑷使用电子版本,正文采用宋体三号字,注释采用脚注。 2、其他要求 ⑴论文要求紧扣主(议)题,分析透彻,基本观点有创新,有现实针对性。 ⑵坚持原创,确保能符合学术不端检测要求。 ⑶承诺同意中国法学会选用获奖优秀论文公开出版。 ⑷论文没有参加过中国法学会的其他征文活动。 (三)征集对象和方式 1.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以及市刑法、刑诉法专业研究会(挂靠市检察院)、民法、民诉法学专业研究会(挂靠市法院)、市社科联分别至少提交一篇论文,其他镇(区)和部门要组织法律法学工作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2.征文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海门市法学会邮箱: fzhm1123@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长三角法学论坛征文”字样。征文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5日。 二、关于“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征文 (一)论坛主题 论坛主题为“区域法治社会建设”。下设四个专题:1、法治意识与全民守法;2、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3、多元社会矛盾化解机制;4、加强社会和基层群众自治。要求紧贴主题、围绕专题展开探索研究,论文或研究报告应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实务研究,法理论证深入、学术观点鲜明、实证分析透彻,提出对策应具理论上的科学性和实践上的可行性。 (二)征文要求 应征论文要围绕论坛所确定的主题,观点鲜明,论证充分,理论联系实际,提出的对策应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论文格式规范要求详见附件二。同时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并附作者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 (三)征集对象和方式 1.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提交论文各不少于2篇,市大调解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各区镇(乡)提交论文不少于1篇。其他各单位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踊跃撰文投稿。 2.征文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海门市法学会邮箱: fzhm1123@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征文”字样。征文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0日。市依治办负责对征集的论文予以汇总并挑选优秀论文向南通市依治办报送,南通市依治办、法学会在组织专家、学者评选的基础上,向省依治办报送,省成立评委会编辑出版专题论文集,对优秀论文将给予表彰奖励,并邀请部分论文作者出席论坛交流。同时,市依治办也将对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论文进行评选表彰。 联系电话:81280711,69862711。 附件一:第十二届“长三角法学论坛”论文参考选题 附件二:2015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论文格式规范 海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门市法学会 2015年4月27日 附件一: 第十二届“长三角法学论坛”论文参考选题 一、水污染治理的法治保障研究 (一)农村及农业面源水污染治理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研究 2.养殖业污染问题及法律对策研究 3.肥料、农药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研究 (二)城市及工业污水治理 1.工业污水治理的长效机制研究 2.城市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 3.暴雨雨水的法律监管问题研究 4.城市污水厂建设运行中的问题及法律对策研究 5.矿产开采与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6.油类或者危险物质的排放与泄漏法律问题研究 (三)水污染治理的社会参与 1.引入民间资金参与水污染治理研究 2.加快环境检测市场开放研究 3.水污染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4.水污染治理的司法保护研究 5.水污染治理中的行政监管机制研究 (四)水污染转移防治机制 1.流域交接断面水质监测监管研究 2.污染溯源责任倒查机制研究 3.长三角区域流域水污染统筹治理研究 4.水污染治理水陆联动机制研究 5.排污许可证法律制度研究 (五)水污染治理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1.省界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研究 2.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3.水生态修复惩罚性赔偿法律制度研究 二、供水、节水法律制度 (一)地下水开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二)饮用水水质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三)分质供水法律制度研究 (四)水资源战略储备法律制度研究 (五)农村水利建设法律制度研究 (六)饮用水安全法律制度研究 三、水权取得、转让法律制度 (一)水权取得法律制度研究 (二)水权转让法律制度研究 (三)水权市场法律制度研究 (四)水资源产权法律制度研究 附件二: 2015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论文格式规范 为统一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论文格式,保证编辑出版专题论文集的质量,特制定本格式规范。 1.论文字数(含图、表与注释等)原则上控制在每篇6000字以内。 2.论文请用A4纸打印,正文应不小于4号字,行间距为1.5倍。请尽量发稿件至江苏省法学会电子信箱:jssfxh@163.com。 3.论文主题名不得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以加副标题。 4.作者署名在题名下,多个作者之间空一个字隔开。 5.论文首页地脚请附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及职务、职称、学位等。 6.论文正文章节的标题序号为:一、(一) 1.(1) ① 。 7.注释采用脚注。正文中注释用阿拉伯数字加圆括号,标注在须注释的文字标点后右上角。注释的内容置于当页地脚,依当页注释序号对应编排。 8.参考文献引用著作、图书或成册作品的结构顺序为:作者,标题,出版者,出版时间,版次,页码。 9.引用定期出版物的结构顺序为:作者,标题,出版物名称,出版时间,刊物卷期号或报纸版位。 10.引用译著的结构顺序为:国度,作者,标题,译者,出版者,出版时间,页码。引用外文著作,从该文种的注释习惯。 11.引用网上文献资料的结构顺序为:作者,标题,网址,最后访问日期。 |
关于征集第十二届“长三角法学论坛” 征文和“2015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论文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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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十二届“长三角法学论坛” 征文和“2015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论文的通知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各区、镇、乡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和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根据省、南通市法学会和依治办要求,第三季度将举行第十二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和2015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现将论坛征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长三角法学论坛”征文 (一)论坛主题: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长三角区域依法治水研究”,下设三个议题:(一)水污染治理的法治保障研究;(二)供水、节水法律制度研究;(三)水权取得、转让法律制度研究。 具体参考选题见附件一,作者可围绕主题自行拟定论文题目,不局限于参考选题。 (二)征文要求: 1、形式要求 ⑴论文篇幅(含注释)在5000-10000字之间,最长不超过1.5万字。 ⑵正文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学位等。 ⑶正文后附作者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 ⑷使用电子版本,正文采用宋体三号字,注释采用脚注。 2、其他要求 ⑴论文要求紧扣主(议)题,分析透彻,基本观点有创新,有现实针对性。 ⑵坚持原创,确保能符合学术不端检测要求。 ⑶承诺同意中国法学会选用获奖优秀论文公开出版。 ⑷论文没有参加过中国法学会的其他征文活动。 (三)征集对象和方式 1.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以及市刑法、刑诉法专业研究会(挂靠市检察院)、民法、民诉法学专业研究会(挂靠市法院)、市社科联分别至少提交一篇论文,其他镇(区)和部门要组织法律法学工作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2.征文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海门市法学会邮箱: fzhm1123@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长三角法学论坛征文”字样。征文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5日。 二、关于“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征文 (一)论坛主题 论坛主题为“区域法治社会建设”。下设四个专题:1、法治意识与全民守法;2、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3、多元社会矛盾化解机制;4、加强社会和基层群众自治。要求紧贴主题、围绕专题展开探索研究,论文或研究报告应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实务研究,法理论证深入、学术观点鲜明、实证分析透彻,提出对策应具理论上的科学性和实践上的可行性。 (二)征文要求 应征论文要围绕论坛所确定的主题,观点鲜明,论证充分,理论联系实际,提出的对策应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论文格式规范要求详见附件二。同时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并附作者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 (三)征集对象和方式 1.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提交论文各不少于2篇,市大调解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各区镇(乡)提交论文不少于1篇。其他各单位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踊跃撰文投稿。 2.征文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海门市法学会邮箱: fzhm1123@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征文”字样。征文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0日。市依治办负责对征集的论文予以汇总并挑选优秀论文向南通市依治办报送,南通市依治办、法学会在组织专家、学者评选的基础上,向省依治办报送,省成立评委会编辑出版专题论文集,对优秀论文将给予表彰奖励,并邀请部分论文作者出席论坛交流。同时,市依治办也将对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论文进行评选表彰。 联系电话:81280711,69862711。 附件一:第十二届“长三角法学论坛”论文参考选题 附件二:2015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论文格式规范 海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门市法学会 2015年4月27日 附件一: 第十二届“长三角法学论坛”论文参考选题 一、水污染治理的法治保障研究 (一)农村及农业面源水污染治理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研究 2.养殖业污染问题及法律对策研究 3.肥料、农药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研究 (二)城市及工业污水治理 1.工业污水治理的长效机制研究 2.城市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 3.暴雨雨水的法律监管问题研究 4.城市污水厂建设运行中的问题及法律对策研究 5.矿产开采与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6.油类或者危险物质的排放与泄漏法律问题研究 (三)水污染治理的社会参与 1.引入民间资金参与水污染治理研究 2.加快环境检测市场开放研究 3.水污染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4.水污染治理的司法保护研究 5.水污染治理中的行政监管机制研究 (四)水污染转移防治机制 1.流域交接断面水质监测监管研究 2.污染溯源责任倒查机制研究 3.长三角区域流域水污染统筹治理研究 4.水污染治理水陆联动机制研究 5.排污许可证法律制度研究 (五)水污染治理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1.省界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研究 2.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3.水生态修复惩罚性赔偿法律制度研究 二、供水、节水法律制度 (一)地下水开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二)饮用水水质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三)分质供水法律制度研究 (四)水资源战略储备法律制度研究 (五)农村水利建设法律制度研究 (六)饮用水安全法律制度研究 三、水权取得、转让法律制度 (一)水权取得法律制度研究 (二)水权转让法律制度研究 (三)水权市场法律制度研究 (四)水资源产权法律制度研究 附件二: 2015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论文格式规范 为统一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论文格式,保证编辑出版专题论文集的质量,特制定本格式规范。 1.论文字数(含图、表与注释等)原则上控制在每篇6000字以内。 2.论文请用A4纸打印,正文应不小于4号字,行间距为1.5倍。请尽量发稿件至江苏省法学会电子信箱:jssfxh@163.com。 3.论文主题名不得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以加副标题。 4.作者署名在题名下,多个作者之间空一个字隔开。 5.论文首页地脚请附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及职务、职称、学位等。 6.论文正文章节的标题序号为:一、(一) 1.(1) ① 。 7.注释采用脚注。正文中注释用阿拉伯数字加圆括号,标注在须注释的文字标点后右上角。注释的内容置于当页地脚,依当页注释序号对应编排。 8.参考文献引用著作、图书或成册作品的结构顺序为:作者,标题,出版者,出版时间,版次,页码。 9.引用定期出版物的结构顺序为:作者,标题,出版物名称,出版时间,刊物卷期号或报纸版位。 10.引用译著的结构顺序为:国度,作者,标题,译者,出版者,出版时间,页码。引用外文著作,从该文种的注释习惯。 11.引用网上文献资料的结构顺序为:作者,标题,网址,最后访问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