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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门市法学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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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门市法学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市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门市法学会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海门市法学会2015年工作要点》 海门市法学会 2015年4月9日 海门市法学会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海门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南通市法学会的部署,以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能力为核心,以增强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为导向,推动法学研究、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法治宣传、对外交流、自身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更好地服务法治海门、平安海门建设。 (2)继续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简称“双百”活动),积极邀请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务实、业内知名的法学、法律专家来海授课。 (3)加强法学会工作的宣传工作,在海门政法网开辟法学会专页,及时更新、完善法学会网页内容,积极办好《社会治理创新报》和《平安海门、法治海门》电视专栏,广泛宣传法学理论和实务研究的最新成果和动态。 (4)联合市依治办组织开展第二届法治文化节,开展海门市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评选表彰活动。 (5)按照上级部署,会同市相关部门持续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荐法学会会员充实到法制副校长队伍。 二、组织法学研究 (6)组织年度法学课题研究工作。紧密围绕《中共海门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重大任务,广泛征集法学研究课题,年末编印《海门法治调研成果汇编》。建立网上法学研究成果库。 (7)组织会员积极参加“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长三角”法治论坛以及省市法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8)立足市法学会工作实际,建立合作研究机制,推进形成市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实务部门和专家学者对重大专项课题的研究合力。 三、服务法治建设 (9)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参与执法评议,紧扣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各个法治建设环节,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具体制度措施和法律对策,推进我市制度体系的完善。 (10)服务依法决策。组织专家学者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法律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建议和意见。 (11)服务社会治理。发挥法学法律工作者专业性、独立性和公信力优势,探索建立第三方调解机构,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探索建立基层法律服务新载体,依托基层司法所、镇村(居)两级法治办等,组织会员参与公益诉讼、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着力打造我市法学会参与法治建设新品牌。 (12)服务法治实践。紧密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重要领域、重点环节、重大利益调整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对法治实践中的热点问题进行常态把握、分析和策略研究,对典型个案、法治事件的处理及时总结规律、剖析原因,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强法治建设的建议意见。 四、加强自身建设 (13)加强市法学会班子建设、制度建设,完善《会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秘书处工作制度》、《会员联络员职责和管理办法》、《专业研究会管理办法》等工作运行机制。 (14)加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的发展、管理、服务和联络工作,重新登记并完善会员档案资料,扩大联络员队伍,通过工作例会、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沟通情况、交流工作、强化指导、做好服务。 (15)加强专业研究会建设。指导、推进各专业研究会开展年会活动。各专业研究会根据情况设立若干专题研讨会员小组,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 (16)加强市法学会及各专业研究会骨干培训工作, 推动市法学会专业研究会挂靠单位与相关院校合作建立法学、法律工作者培训基地,定期选送法学理论骨干受训,不断开阔会员视野,提升法学研究能力。 |
关于印发《海门市法学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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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门市法学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市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门市法学会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海门市法学会2015年工作要点》 海门市法学会 2015年4月9日 海门市法学会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海门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南通市法学会的部署,以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能力为核心,以增强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为导向,推动法学研究、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法治宣传、对外交流、自身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更好地服务法治海门、平安海门建设。 (2)继续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简称“双百”活动),积极邀请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务实、业内知名的法学、法律专家来海授课。 (3)加强法学会工作的宣传工作,在海门政法网开辟法学会专页,及时更新、完善法学会网页内容,积极办好《社会治理创新报》和《平安海门、法治海门》电视专栏,广泛宣传法学理论和实务研究的最新成果和动态。 (4)联合市依治办组织开展第二届法治文化节,开展海门市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评选表彰活动。 (5)按照上级部署,会同市相关部门持续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荐法学会会员充实到法制副校长队伍。 二、组织法学研究 (6)组织年度法学课题研究工作。紧密围绕《中共海门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重大任务,广泛征集法学研究课题,年末编印《海门法治调研成果汇编》。建立网上法学研究成果库。 (7)组织会员积极参加“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长三角”法治论坛以及省市法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8)立足市法学会工作实际,建立合作研究机制,推进形成市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实务部门和专家学者对重大专项课题的研究合力。 三、服务法治建设 (9)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参与执法评议,紧扣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各个法治建设环节,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具体制度措施和法律对策,推进我市制度体系的完善。 (10)服务依法决策。组织专家学者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法律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建议和意见。 (11)服务社会治理。发挥法学法律工作者专业性、独立性和公信力优势,探索建立第三方调解机构,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探索建立基层法律服务新载体,依托基层司法所、镇村(居)两级法治办等,组织会员参与公益诉讼、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着力打造我市法学会参与法治建设新品牌。 (12)服务法治实践。紧密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重要领域、重点环节、重大利益调整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对法治实践中的热点问题进行常态把握、分析和策略研究,对典型个案、法治事件的处理及时总结规律、剖析原因,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强法治建设的建议意见。 四、加强自身建设 (13)加强市法学会班子建设、制度建设,完善《会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秘书处工作制度》、《会员联络员职责和管理办法》、《专业研究会管理办法》等工作运行机制。 (14)加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的发展、管理、服务和联络工作,重新登记并完善会员档案资料,扩大联络员队伍,通过工作例会、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沟通情况、交流工作、强化指导、做好服务。 (15)加强专业研究会建设。指导、推进各专业研究会开展年会活动。各专业研究会根据情况设立若干专题研讨会员小组,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 (16)加强市法学会及各专业研究会骨干培训工作, 推动市法学会专业研究会挂靠单位与相关院校合作建立法学、法律工作者培训基地,定期选送法学理论骨干受训,不断开阔会员视野,提升法学研究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