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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市司法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专业指导团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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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努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全覆盖体系,打造一支专业过硬、作风优良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近日,海门市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专业指导团。 公共法律服务专业指导团分为业务组、督导组和宣传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教育培训;理顺和拓展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的领域、方式,建立符合本地需求的法律服务供给保障机制,真正让广大民众享受便捷的法律服务;按照“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要求,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各项法律服务资源,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分散性服务向集成化服务转变;探索完善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优化法律服务流程,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实效,实现粗放式法律服务向制度化法律服务转变;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培育和扶持热心公共法律服务的民间组织、中介机构,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由政府承担为主向政府与社会共担转变。 同时,公共法律服务将建立“五项机制”。一是保障机制。引导法律服务机构与基层组织“结对”,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要素和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的机制和平台,发展壮大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形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二是信息化管理机制。整合信息资源,逐步建立“12348”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各类法律服务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实时掌握广大民众的法律需求,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精准化服务水平。三是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各项权利,妥善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维权服务、法律知识讲座、“12348·法润千万家”、“法润海门·德法同行”等专项活动,扎实做好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四是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实现培训工作的系统化、常态化、专业化,引导培训资源向基层站、点倾斜,重视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培养,努力打造一支“能服务、善服务、爱服务”的队伍。五是需求反馈机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际效果的跟踪评价机制,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确保供需双方“按需对接”。同时根据全市法律服务需求状况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变化,及时调整变更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服务产品,确保法律服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中国海门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