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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家事审判庭正式启动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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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家事审判庭已于6月20日开始受理案件,这标志着该庭正式启动运行,“清官难断家务事”已成为过去式。 据了解,为切实加强家事案件审判工作,更好地应对家事审判维权的司法需求,海门法院经院党组研究并报经市编办批准,于2015年5月成立家事案件审判庭,并于6月20日起受理案件。家事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婚姻、继承等家事案件,具体包括涉及到离婚、离婚后财产、赡养费、分家析产、财产分割、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监护、探视、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确认及解除收养关系纠纷等相关案件。该庭目前配备了三位女法官,首任庭长为徐红法官。三位女法官均由海门法院党组认真讨论后安排上任,都有着丰富的家事审判经验、较好的家事调解能力。 徐红介绍,针对目前家庭暴力频发的社会现状,家事审判庭将进一步探索建立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机制,遭受家庭暴力的家庭成员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针对离婚案件当事人需向法院申报夫妻财产状况,举证能力不足者可申请法院启动家事调查员取证程序;身心遭受重创的当事人、未成年人或生活困难的家庭可向法院或其他组织申请相应援助。“成立家事审判庭,既是在做最为基础的社会工作,也是民事审判专业化要求使然。针对家庭亲属之间的矛盾纠纷,家事审判庭能够提供专业化的审判,同时也可以发挥法律调整亲属、继承关系的社会功能,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并有力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徐红表示,家事审判庭出台的种种举措都体现出海门法院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以及保护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 (中国海门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