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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市检察院、环保局、农林局举行环境污染及危害食品安全案件专题研讨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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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托两法衔接平台,破解案件办理难题。日前,该院先后会同市环保局、农林局举行环境污染及危害食品安全案件专题研讨会。 会上,市环保局、农林局作为行政机关就案件办理过程中采样取证、线索移送、抽查回访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咨询,比如采样取证过程中,行政处罚的标准相对刑事处罚较低,行政处罚“就像酒驾案件中的呼气超过八十就可以处罚了”,但是作为刑事案件必须明确血液酒精浓度,由于取样标准不一导致有些案件未能及时采样检测,证据缺失。 市检察院根据环境污染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构成要件,解析取证、固定、检测等的相关问题,同时针对案件办理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三点意见:一、建议建立案件联动机制,市环保局、农林局重大行动时邀请海门市公安局联合执法,及时证据固定,确保取证程序合法,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要时,该院派员参与。二、建议市环保局、农林局发现涉嫌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线索时,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并送该院备案跟踪。三、建议对已行政处罚的相关单位和个人,重点加强跟踪监测,两次行政处罚后再次违反法律规定的,立即移交公安机关。 (市检察院 张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