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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市检察院完善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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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跟着老乡称兄道弟能够得到更多的照顾,谁知“近墨者黑”,共同参与了一起恶性持械聚众斗殴犯罪。近日,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对涉案未成年人吴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4年10月,朱某等人在海门市三星镇某网吧与网吧管理人员张某等人发生争执并殴打对方,后双方约定至某医院附近互殴。朱某方纠集多人携带砍刀、棒球棍、钢管至现场,张某方纠集涉案人员吴某(未成年)等人,携带臂力器、钢管分乘三部汽车至现场,双方发生持械殴斗,在斗殴过程中吴某持钢管将对方汽车后挡风玻璃砸碎,朱某方一人被张某方多人持钢管追打至跌落粪坑,经鉴定其受伤程度为重伤。 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过大量的社会调查得知,涉案未成年人吴某父母长年在外打工,其与爷爷一起在老家生活,小学毕业后就随同乡来海门打工,沟通与交流的缺失造成了他心灵的空虚与冷漠,结交了一些所谓的“好哥们儿”,在哥们儿喊其帮忙一起去打架时,出于朋友义气及碍于面子,吴某最终参与了犯罪。可以说,这样的未成年涉案人员并不鲜见,他们的一个共同点之一,即:缺少亲情的关爱,未得到正确的引导。 针对此情形,为进一步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践,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心理疏导机制,即不仅仅局限于办案阶段的程序性疏导,而是根据初次心理疏导及测评报告的内容结合涉案未成年人自身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后续的跟踪疏导工作。通过跟踪他们的心理轨迹,打通他们思想的脉搏,使他们真正走向成熟。 根据心理老师拟定的疏导方案,本案中涉案人员吴某目前已接受了三次不同内容及层次的心理辅导,在检察官与其最近一次的沟通过程中发现,这个孩子比之前开朗、乐观了,对自己之前的错误也能坦然面对,愿意为此接受法律应有的制裁。同时他对自己的未来充满积极的畅想,希望将来刑期结束后,自己凭能力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在社会立足。 (通讯员 杨圆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