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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多举措深入实施“维权维稳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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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劳动人事仲裁院积极构建劳动争议大调解机制,从和谐劳动关系出发,努力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严格依法公平公正执法,努力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2013年市劳动人事仲裁院获评江苏省示范仲裁院。2015年,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将采取多项措施,稳步推进维权维稳工程。 着力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将进一步面向全社会,加大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了解、掌握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使用人单位通过规范管理来减少因不懂法而造成的违法行为,也使职工的维权行为更加理性和合法。同时更注重把政策法规宣传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等结合起来,通过一个个具体生动的案例分析,逐步引导用人单位走上规范管理之路。另外,仲裁院还将不定期主动上门走访企业,将法律服务送入每一个需要的用人单位,帮助企业法人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办项目谋发展。对调研走访过程中发现的一些潜在劳动争议,及时向用人单位作风险提示,督促用人单位尽快把劳资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维护好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 严格依法公正公平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将把办案质量作为工作的核心内容,建设科学高效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依法公正公平地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现案件处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针对近年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变化较快的现状,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业务轮训,确保熟练掌握、深刻理解相关法律条文;严格执行办案规程,完善案件的登记、受理、审理、结案、归档等方面的制度;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提高每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与责任感,确保所有案件在实体上和程序上都准确无误。同时还将更加强调文书质量,准确适用法律条文,规范文书书写,确保立案处理案件结案率保持在98%以上,裁决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案件调撤率达到80%以上。不定期组织开展案件集体研究和讨论,发挥集体智慧,通过强化案件集体研究和决定,弱化工作人员的个人作用,确保案件得以公正公平的审理和裁决,力争使我们经办的劳动争议都能实现案结事了,不断提高我们仲裁机构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 依托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快速处理案件。去年,市劳动人事仲裁院依托各乡镇园区的劳动保障服务所,在全市的所有乡镇园区中推进组建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组成了一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业调解员队伍。今年将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职能优势,形成处理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第一时间发现情况、第一时间进驻现场、第一时间开展工作、第一时间上报到各相关部门,在时间上确保没有延误。调解员在现场处理问题的同时,就可以进行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解答职工的各种疑问,让当事职工感觉到自身权益能够得到保障,从而有效地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失控。处理案件时,在查清事实的前提下,以诉前财产保全和裁决先予执行等方式,与法院配合查封企业有效资产,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落到实处。除此之外,还将按照人社部的有关规定,切实有效地指导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这些调解组织的调解效能,使劳动争议能在基层即得到解决,职工维权更加简捷方便。 (市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