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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司法局今年致力“八件实事” | ||||
乡镇(园区)百分之百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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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2015年,海门司法行政系统将认真做好为民服务“八件实事”。 乡镇(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100%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服务产品开发,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资源,免费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咨询解答、维权指导、简单法律文书代写、矛盾纠纷化解等基本服务,让群众享受到“一站式”、“即时性”的公共法律服务。推动法律服务业重点关注民生诉求,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 法律援助惠及全部低保人群,扩大援助范围,强化法律援助质量监管,推进更高水平的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规范管理已建立的法律援助服务站点,因地制宜地发挥好工作站点服务群众的优势。发挥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的作用,吸引法律院系师生,参与当地法律援助接待咨询,使群众能够就近获取信息、提出申请。优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建设,推行周六定时值班制度,对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让法律援助更加便民利民。 组织开展“法润海门”系列活动,进一步优化“十个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即编印一套法治宣传资料、策划一期公交移动普法快车、举办一次法治文艺巡回演出、组建一支法治讲师团、举行一场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一系列“法律六进”活动、拍摄一部法治微电影、开播一档法治在线交通音乐电视电台节目、开辟一个《律师说法》报纸专刊、创新一批“指尖”普法平台。 提档升级12348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水平,实行“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理”的工作机制,实现司法行政服务群众零距离,网上服务与实体服务无缝对接。群众可通过拨打12348热线,登陆12348网站、微博、微信等,即可进行法律咨询、法律求助、法律事项办理和法律服务投诉等。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按照保障基本、惠及全民和可持续、多样化的原则,完善覆盖党、政、军、民、企法律顾问网络体系,通过政府生产、购买转化和引导社会力量贡献等途径,充实和扩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开发研制“面授课堂、专题讲法、律师坐诊、纠纷实录”4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向社会发布。 推动调委会和司法行政服务站实现力量统筹,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促和谐”活动,建立完善涵盖全市各行业、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广泛参与医患医疗、农村土地流转、信访等重点疑难纠纷的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实施科技强矫,全面启用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系统,加快集电话汇报录音、生物识别考勤、电子腕带定位于一体的技防系统的建设应用。深入推进“黄丝带亲情”入监帮扶专项行动,扎实做好刑释人员衔接管理和帮教安置工作,确保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率达到100%,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到100%,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推进“阳光执法”,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权力依据、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执法制定、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监督投诉电话等通过司法局外网、政务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按照“问事、问人、问责”强化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诚信公约、执业宣誓制度,加大投诉案件查办力度,完善监管考评和惩戒处罚机制。(特约记者 赵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