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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市召开第七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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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海门市召开第七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表彰2013年以来,涌现出的一批见义勇为分子,他们在维护社会稳定、治安安定以及抢险救灾中挺身而出,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炜峰到会讲话,副市长张炎宣读表彰决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黄伯新作工作报告。 近年来,海门市见义勇为事业快速发展,见义勇为行为认定和表彰奖励工作机制逐步规范完善。见义勇为行为在社会上不断涌现。自2013年以来,全市共认定见义勇为人员37名,他们中有20多岁的青年,也有70多岁的老人。有基层干部,也有务工人员。虽然岗位、经历、年龄各异,但他们都怀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履行了一个公民维护社会和谐的光荣义务。 毛炜峰说,见义勇为者是群众身边的平民英雄,他们的凡人善举弘扬了社会正气,对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应以此为榜样,敢于见义勇为、伸张正义,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