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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消防大队被公安部记集体三等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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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签署记功命令,海门市公安消防大队名列其中,荣记集体三等功。2011年以来,该大队连续三年被江苏省消防总队表彰为“全省十佳基层单位”,大队党委连续三年被总队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3年,大队被表彰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近年来,该大队还先后承办了全省消防部队党组织规范化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现场会、推进会,成为全省消防部队基层建设示范品牌单位。 海门消防大队下辖1支现役消防特勤中队、5支政府专职消防队、7支派出所保安消防队,共有消防执勤车23辆、派出所保消车7辆。装备了53米云梯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车、供水泵车、高喷车、自装卸式后援车等各种特种车辆。形成了以公安现役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为主体,乡镇保安、企业专职、农村志愿等消防队为补充的消防力量体系。今年以来,该大队共接警出动701次,共参与了593起火灾扑救和108起抢险救援或社会救助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