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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市加大行政执法纠错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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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门市政府法制办向市药监局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指出监督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处理结果反馈。今年以来,海门市政府法制办共制发《监督意见书》4份,纠错范围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多类具体行政行为,被监督机关均能按照《监督意见书》要求纠正有关问题。 近年来,海门市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纠错力度。2007年,海门市政府下发了《海门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014年,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法制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海门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纠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旨在通过行政执法纠错,防止行政机关同类问题的反复出现,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