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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百万市民的“法律保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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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当前的经济社会变化,城乡出现了纷繁复杂的纠纷和矛盾,人们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更加急切。如何在新形势下为百万市民提供更加贴心的公共法律服务?市委市政府创新措施,专设了1000多万元专项资金,给群众购买了27个公共法律服务项目…… 前不久,四甲镇的张老伯夫妇儿子不愿赡养,晚年生活无着落。镇司法所和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上门为他们提供援助服务,并指派了专职律师维权。通过沟通、协调,张老伯夫妇的晚年生活有了保障。这是政府买单为市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海门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发展公共法律服务事业,着力构建“政府主导、财政支撑、覆盖城乡和社会各领域、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园区书记有了“法律秘书” 三厂工业园区孝汉村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建设是一个重点项目,主要用于建设现代化蔬菜大棚,多家农户的土地都被征用于该项目。去年7月,蔬菜大棚因收入分配不清,引发了企业与村委会、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工业园区周国强书记闻讯后,和徐辉律师介入了调解处理。东洲律师事务所徐辉律师是三厂工业园区的法律顾问,同时也是党工委书记周国强的“一对一”法律顾问。 徐辉律师到场后,召集双方当事人仔细了解具体情况,对项目合同内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分析,并向双方当事人说明合同中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利害关系。由于他处事公正、不偏不袒,赢得了双方的信任,最终成功化解分歧,维护了农户的合法权益。对此,周国强深有感触地说:“有了徐律师这个‘贴身’秘书,我心里特别有底。” 我市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的进程中,“借用外脑”,为市政府领导和政府组成部门、区镇党政“一把手”配备了法律顾问,为他们提供“一对一”服务,将各地、各部门的决策和施政行为导入法治化轨道。 对此,市委书记姜龙说:“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为此,我市积极回应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按照‘公益、均等、优质、普惠’的要求,坚持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两手齐抓、政策创新和机制优化同步推进,全力构建全覆盖、立体化、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务服务体系,为加快‘率先实现小康升级、率先融入苏南发展’目标营造了安定和谐的法治环境。” 村支书法制意识更强了 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曹明说:“把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创新管理和改进民生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群众的需求就是我们的需求,群众的满意度就是检验我们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在市委市政府的主导下,广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践行服务为民宗旨,深入开展各项法律服务活动,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今年3月,余东镇长圩村村民张某(化名)因患腰椎间盘突出疼痛难忍,又因家庭困难无钱去医院治疗,前往南通市区某私人中医诊所进行正骨、推拿、针灸,后在诊所卧床休息,准备第二天继续治疗。当天下午3点左右患者出现头昏、呼吸困难,第二天上午10点左右,张某突然停止呼吸。诊所一面给张某予以人工呼吸及心脏复苏术,一面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张某送往南通市中医院。张某经抢救无效后不幸身亡,家属对此结果无法接受,悲愤之余召集了十几个亲属到该诊所讨要说法,并到南通有关部门信访。 余东镇长圩村支部书记戴美英得知情况后,敏锐地意识到该医患纠纷如不能及时化解,有可能激化或引发群体性事件,当即向镇党委作了汇报,镇党委指派戴美英和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前往南通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工作组一方面向患者家属了解情况,稳定其情绪;另一方面向南通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协同参与处理该起纠纷。 调解中,家属认为诊所对张某的死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诊所承担一切治疗费用并赔偿有关损失;而诊所认为:张某虽然患病,但正骨、推拿、针灸不会导致其死亡,其身亡与诊所治疗无必然因果关系,况且在张某送往医院抢救时诊所垫付了医药费3万元,已经尽到了人道。戴美英提出,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张某身亡与诊所的治疗有无必然因果关系,而医疗事故鉴定报告还需要一定时间,故希望医患双方先冷静下来,等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出来后再进行商议,医患双方采纳了戴美英的这一提议。 后经多次调解,最终诊所一次性赔偿了患者家属损失12万元,张某家属深深感谢他们的支部书记及所有调解人员付出的辛劳,也呼吁病人最好到正规医院治疗,以免延误生命。戴美英等调解人员的及时介入和贴心服务,维护了张某家属的切身利益,也避免了一起医患矛盾激化事件。 为了有的放矢开展政府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我市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的延伸拓展,市级成立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职工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十大特色公共法律服务服务岗,12个区街镇乡、10个中心社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9个村健了司法行政服务站,9267个村(居)民小组配备了法律服务联络员,形成了功能完善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打通了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律师就在村民身边 今年8月,四甲镇八索村22组的村民陈志发告诉记者:“前几日,我从村委会得知,村里正在开展二轮承包确权完善工作,通过查阅资料,我确定自己家前屋后的土地没有登记,心里很是着急。” 八索村村委会在了解情况后,立即邀请了海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蔡黄平,以及司法局、村干部等前往陈志发家中。蔡黄平说:“根据村里反映的情况,我们可以肯定陈志发家前屋后的这两块地是属于他经营承包的,虽然地是他种的,但是从法律层面上讲还不是他的,如果其他人万一侵占了这块地,发生权益纠纷,在这块地上造房子,来抢耕种地,你凭什么说这土地是你的,麻烦很多,农民权益会受到损害,所以需要确权。” 据了解,公共法律服务规定,律师每周进驻社区1次,协助社区定期开展法律宣传,解答法律咨询,应邀参与社区矛盾调处,当好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参谋,做好社区法律援助案件初审,接受委托代理法律事务。 近年来,我市市、乡镇(园区)、村居(社区)三级法律服务网格初步形成,政府法律服务不断推进,群众服务领域不断延伸,企业法律服务亮点纷呈;普法工作有序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人民调解作用明显,较好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协调发展。 “公共法律服务事业方心未艾,大有可为。”市司法局局长朱红兵说。他介绍,今年我市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以来,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努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积极践行服务为民要求,创新创优服务机制,共开展普法宣传68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947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15件,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192人次,走访企业126家,为各级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52条,基本发挥了法律服务在服务群众、服务大局、服务政府中的积极作用,真正做到了把改革的法治红利让利给百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