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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优化五项机制,调解顾问团“会诊”重大疑难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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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顾问团成立以来,海门市大调解中心不断优化顾问团运行机制,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工作中,发挥顾问团的优势作用,促进了顾问团专家会诊与中心处置的共融互动,实现了复杂疑难纠纷无漏诊、化解快、履行实的目标,今年以来,全市已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45起。 一是会诊职责范围制度化。顾问团主要对发生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进行会诊,提供法律知识支持,指导协助中心人员化解重大纠纷。中心将需要顾问团会诊范围明确为专业定性的新型复杂矛盾纠纷、极易激化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疑难纠纷和有可能给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疑难纠纷等。 二是成员联系互动制度化。建立顾问团成员定点联系制度,建立顾问团成员联系手册,促进成员间的联系互动。中心安排专人负责与顾问团成员联系沟通,定期开展月分析会议,季工作会议,分析纠纷规律和特点,研究布置下阶段工作。 三是专题“通案”制度化。定期梳理重大复杂且未化解的矛盾纠纷,召集顾问团成员参加通案会议,发生突发案情时,可临时召集开会。集中讨论案情及处理方案,寻找最优化处理方案,及时有效化解矛盾。 四是协议履行回访制度化。宣传并促成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共同参与纠纷回访,了解和督促调解协议的履行,认真听取当事人和有关群众对调解过程及调解协议的反馈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有关疑惑从法律层面进行专业的解释,防范案件的反复。 五是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化。坚持把个案调解与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主张权利、解决纠纷。在案件调处中,顾团员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做到调解一起,教育一片,既发挥顾问团依法维权的“护航”作用,又产生行为预期的“导航”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