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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市建立“纠纷听证评议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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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跨度长达10年之久,因婚姻纠纷而引发的土地权属纠纷,在海门市大调解中心的主持下,通过听证评议方式,经过事实陈述、纠纷听证、纠纷评议、签订协议等环节后,纠纷成功化解。 年初,海门市大调解中心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着力点,将化解重大疑难复杂问题作为年度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建立了纠纷听证评议制度。 听证评议制度明确了评议原则、评议范围、评议人选、评议程序,组建了纠纷听证评议团。将热心群众工作,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老干部、老党员、村(居)民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吸纳为评议代表。对符合听证评议范围的纠纷,按照“一纠纷一方案”的原则,根据纠纷的特点和专业领域组建纠纷听证评议小组。在纠纷调处过程中,让调解组织跳出单独“裁判者”的角色,由群众信任的人员来充当调查员、评议者、“陪审员”,保证了听证评议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使群体化、复杂化、易激化、易上访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 听证评议制度的实行,在保证当事人自由陈述个人观点的同时,让当事人更多地倾听来自“旁观者”的声音,为及时纠正当事人的错误认识,增强调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有效化解重大疑难纠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年以来,中心已举行疑难复杂纠纷听证评议会5次,实现了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当事人满意率3个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