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市人民法院陪审员积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 ||||
| ||||
| ||||
近年来,海门市人民法院通过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等方式,“海选”并报请人大任命的30余名人民陪审员,积极发挥自身陪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调解水平高的优势,主动参与民事纠纷化解、行政案件协调、专业案件合议、信访案件息诉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3年至今参与案件诉前调解的陪审员化解各类纠纷600余件,无一投诉、上访。 发挥专业优势提升审判效率。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中大部分都是各行业中的优秀职工,专业素质过硬、知识底蕴深厚,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案件的案情较之法官更有清晰认识,特别是在医疗纠纷、票据纠纷、建筑纠纷等特殊领域拥有很强的专业优势。海门市人民法院在此类案件中注重陪审员的陪审力度、提升陪审员参与深度,强化合议流程、尊重陪审意见,极大的提高了专业案件的审理效率和质量。 发挥亲民优势强化调解效果。由于陪审员往往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地位中立、态度亲民,容易获得当事人理解,能够拉近同当事人间的距离,能够配合法官更好地完成对当事人的说理教育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矛盾双方的误解。海门市人民法院在诉前调解中心专门安排一些群众声望较高、工作作风亲民的陪审员“轮值坐诊”,提前介入纠纷调解工作;同时在案件调解工作中安排法官和陪审员共同参与调解,法官说法,陪审员说理,双管齐下彻底化解纠纷和争议。 发挥地域优势参与案件回访。由于部分陪审员是按照社区、地域“选举”而出,该院充分利用陪审员同案件当事人“邻里”关系的有利身份优势,以“乡亲”的姿态参与案件判后答疑、案件回访和息诉服判工作,认真解释判决的依据,耐心解答当事人的各种疑惑,增强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认同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