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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市检查《道路运输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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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门市法制办组织对市运管处贯彻执行《道路运输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重点围绕学习宣传、业务管理、违法查处、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市运管处就一年来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就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道路运输条例》自2013年1月1日修正实施以来,海门运管处通过全面强化道路运输业务管理、大力发展乡村道路运输、严格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营造了“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道路运输市场氛围。一年来,市运管处继续加大对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13年共查结运输违法案件336起,其中无证经营案件173起,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车辆66起,客运车辆不按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线路行驶19起,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主动向乘客出具合法有效票据31起,道路运输证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审验27起。通过加大查处力度、提升案件质量,我市运输市场安全形势良好,一年来未发生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通过检查发现,在《条例》实施过程还存在着人员队伍建设与监管需要不相适应、违法案件查处难度不断加大、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相对滞后,以及社会群众对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的认识有待提高等问题,亟需解决或者改进。市政府法制办对检查结果在全市行政机关中进行了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