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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规范行政集中管辖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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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下半年,海门法院成为南通市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结合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日前,海门法院召开会议,对行政集中管辖案件审理提出新要求。 清理积案,速结新案,防止案件积压。要将去年未结案件具体到承办审判员,要求尽快在审限内结案。对今年新收案件的审理时间进行严格规范,力促审判人员保质高效完成案件审理,防止案件积压。 加强调研,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作为试点法院,行政庭应担起重任,及时发现异地管辖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问题,形成好的工作经验。要求资源环境类案件也实行“三审合一”集中审判,面对新情况、新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