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三举措完善司法救助 | ||||
| ||||
| ||||
海门法院长期以来积极完善司法救助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让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顺利实现其应有权利,在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同时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一是健全司法救助制度。科学界定并明确司法救助的适用条件,在立案窗口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让群众充分了解司法救助的意义,指导其了解有关诉讼费减缓免的具体规定以及获得司法救助的具体条件。严格审查程序,杜绝虚报、冒领、侵占的现象发生。 二是简化司法救助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简化程序,迅速办理。特别是对涉及农民工、特困家庭当事人申请的司法救助案件应优先接待,及时办理。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确保更多的当事人获得司法救助,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抚育费、劳动报酬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未成年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案件应当予以更高关注,实现快速审查,高效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