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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法院“执行联动”追回款物近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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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海门法院共执结案件926件,执结率71.84%,为权利人追回各类款物计9102.48万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是记者昨日从海门法院办公室获悉的。今年以来,该院深化执行工作,加强内部协调,搭建“执行联动”平台,破冰执行初现成效。 执行联动能有效放大执行威力,对顽固执行对象起到震慑作用。上月,法院干警和常乐镇派出所民警联手强制将当事人孙某从拒不搬离的租赁房带离。施某在农贸市场买下门面房后,委托倪某经营打理。2010年3月,倪某和经营户孙某签订合同,约定将施某所有房屋租给孙某经营杂货,年租金1.5万元,租期1年。但一年到期后,孙某拒不续订租赁合同,也不支付租金,并拒绝归还房屋。施某、倪某与孙某交涉不成,事情闹到了法院。 法官审理认为,虽然施某本人未亲自与孙某签订租房协议,但其委托他人以本人的名义与孙某订立租房协议,同样合法有效。法院遂判决孙某归还房屋并支付逾期租金。一审判决后,孙某不服上诉至南通中院,后中院驳回孙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孙某以自己不同意两审判决意见为由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原告施某只得申请强制执行。 鉴于该案中孙某拒绝配合法院工作,不听从执行员劝说的强硬态度,海门法院以“执行联动”机制为平台启动“大执行”,会同常乐镇派出所出动执行干警30余人、公安民警10余人对讼争房屋开展强制执行。执行现场,执行人员将门面房的货物全部搬离,并送到孙某家中。一旁的孙某大声辱骂执行法官和民警,并向执行法官投掷鸡蛋意图阻止执行。面对蛮横的孙某,执行人员果断将其带离执行场地,以妨害执行对他进行司法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