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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小小交通肇事引发死亡 调解员温情化解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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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余东镇发生一起小的交通肇事,一辆轿车和一辆电瓶车追尾,造成电瓶车受损,双方当事人当时都无碍,可是电瓶车主事后肝脓肿发作抢救无效身亡,在调解员的公正客观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矛盾得以化解。 在1月22日上午10时许,张先生乘坐妻子朱女士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经五泰路回家,在余平桥北侧地段徐师傅驾驶的轿车在转弯向西行驶时被朱女士驾驶的电瓶车追尾造成双方车辆受损,但是当时双方人员未受伤,此时张先生因肝脓肿出院刚一周,事故发生当晚他病情再次复发送南通附院经抢救无效后病故,朱女士认为张先生的死是徐师傅造成的,于是要求徐师傅支付死亡赔偿金。 余东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就那天发生的事情进行了询问,又取得了交警中队对事故的认定说明,在说明中徐师傅对该交通肇事负全部责任。同时又查明朱女士家生活十分贫困,给丈夫看病就支付了很多钱,她自己只是靠种地养活家庭,女儿还在上学,还需大笔的学费。家里的顶梁柱没了,朱女士生活更加窘迫了。鉴于这种情况,调解中心工作人员找徐师傅做工作,把朱女士的家里情况和徐师傅说了,徐师傅也一直陷入深深的自责中。表示愿意对朱女士进行赔偿。 于是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徐师傅同意一次性补偿朱女士及家属5000元(包括电瓶车损失);张先生的死亡与徐师傅无关,属于意外病故;经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无任何理由再向对方提任何要求。 至此,这桩纠纷得到很好的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