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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环保局狠抓“五项工程”力促环境信访和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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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环保局着力实施 “五项工程”, 落实信访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处置水平,确保全市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是明确“一把手工程”。局党组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前一阶段信访工作,分析信访形势,研究工作举措。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于重点、难点案件由局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一般案件由相关责任科室负责协调解决。实行局领导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及时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与问题,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二是夯实“基础工程”。成立环境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环境监察大队具体抓,部门科室全力配合抓的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实施领导包案制度,坚持重点案件例会制度,定期对重点案件、群众反映集中案件进行梳理化解。同时,督导各乡镇场环保助理切实强化环境信访管理,构筑起了自上而下全方位立体覆盖的信访工作网络。 三是狠抓“萌芽工程”。在信访隐患排查中坚持做到“三个力争”:力争求真,不搞形式、不走过场,通过带案下访,与群众谈心、与企业交流,捕捉信息、发现信访苗头。力争求细,进行全方位排查,不留死角,既注意已经显现的矛盾,又注意发现潜在的问题,不论问题大小,都认真对待,及时解决,不留隐患。力争求快,对于排查出来的信访问题,坚持做到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包解决问题、包思想转化、包长期稳控。对于重大信访案件,由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调度、联合办案,真正做到及时发现、提前介入,把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提升“素质工程”。 邀请省厅环境信访专家就环境保护信访工作的形势及特点,特别是当前热点难点信访的妥善处理,对全体环境监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监察人员自觉学习有关最新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知识及时更新、素质不断提升。同时在处理环境信访案件的过程中,利用各种机会向信访人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环境知识水平,增强群众和企业负责人的环境意识,为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群众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