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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安监局首创说理式阳光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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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市安监局再次成为“2012~2013年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这已是安监局第四次获此殊荣。 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由江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示范点的评选综合考虑了依法行政的各个方面,经过推荐、审核、抽查、征求意见和社会公示后,我市安监局名列其中。据了解,在全省安监系统中获此殊荣的仅我市一家。 2007年下半年,市安监局作为我市行政执法示范点,开始全面启动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2009年,市安监局继续深化执法形式,延伸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逐步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模式,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说理。去年,该局进一步拓宽思路,实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模式的创新,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说理式“阳光执法”。说理式“阳光执法”分为四个部分,即阳光监管、阳光办案、阳光监督、阳光服务,形成了办事公开、法律法规公开、执法办案公开“三公开”的“阳光监管”格局。安监局对执法办案全程说理,通过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当事人约谈、集体案审、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回访征询等7个环节中,以民主、平等方式,对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讲清法理、事理和情理的方式,使执法更人性化。同时,该局建立完善了“四个机制”,即执法监管制约机制、执法办案监督机制、案件回访征询机制、案件评议机制,实现“阳光监督”。在执法过程中不仅说理,更注重服务,通过真诚的服务,让企业感到法律温暖的阳光,体现“阳光服务”。 为了保证说理式阳光执法有效进行,市安监局在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了20名“行风监察卫士”和19名“安全信息联络员”,对安监系统作风建设和安全隐患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形成既靠政府部门依法监管,又依托社会力量监督的互动防控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