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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2年9月,我市荣获中国城市社会管理进步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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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在北京召开的国际城市论坛2012年会上,我市被评为“中国城市社会管理进步奖”,成为江苏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会上,我市还就推进“十大工程”,健全完善社会管理体系作了介绍。 据了解,我市系统谋划,全面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抓好“民生民情、基层基础、体制机制”三大重点,围绕“整体深化、基础为重、培育特色”三项要求,出台了《社会管理创新实施方案》,确定了“整体规划、系统研究工程,社会管理组织推进工程”等社会管理创新十大工程,既涵盖社会建设与民生工作,又包括大调解、现代技防等重点工程;既涉及体制机制、政策体系、载体平台等软件建设,又涉及队伍编制、组织机构等硬件建设。 与此同时,在近日召开的全省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推进会落实大会上,我市再次被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全省平安县(市、区)”,这是海门第九次获得这项殊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