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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苏州“三三制”构建社会管理创新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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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紧扣“稳中求进、又好又快”发展主题,着力建立现代社会管理指标体系,落实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构建社会管理创新体系。 完善三项机制。即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长效机制,按照“应评尽评”、“全覆盖”的要求实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对实施周期长、环境条件变化大的项目积极探索动态稳评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广应用“苏州市社会矛盾纠纷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和预警;健全大调解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矛盾调处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公调、检调、诉调、访调等对接机制,加强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扩大企业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 构建三大平台。即建立社会管理服务综合平台,在市、县(区)依托现有的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平台,灵活整合资源,探索构建融矛盾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管理服务综合平台;建立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在昆山市政法信息共享平台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全市推进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全市政法信息资源共享和网上业务协同;建立社区管理服务平台,推进“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建设,强化村委会、居委会职责及街道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推进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社区建设工作平台建设。 建好三支队伍。即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员职称评聘工作;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探索专业社工参与社区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门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社会管理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