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工商局坚持“四个常态化”推进“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 | ||||
| ||||
| ||||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强化职能职责,积极整合内外资源,坚持“四个常态化”,强势推进“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工作,着力破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一是坚持农资市场监管常态化。牵头成立了以农办、工商、农林、安监、质监、物价、供销社等7个部门为主体的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统筹部署、工商牵头负责、农办协调运作、部门联动共管的监管工作机制;联合农业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开展第三轮农资经营主体信用评定,对经营主体资格状况、自律状况、质量状况、场地设施、信用信息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按照信用评定的等级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实行农资连锁经营,督促龙头企业和网点按照“连锁协议”履行职责和义务。 二是坚持农村市场监管常态化。为主动应对市场物价上涨态势,市工商局会同物价部门适时召开了“菜篮子保供稳价工作”座谈会,动员指导市场、超市想方设法组织供应,积极引菜进场入市,实行“零利润”销售和“零摊位费”服务,并相继组织市区五大超市开展猪肉平价销售活动和市区七大农贸市场摊位费备案工作,切实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有效保证了全市农产品价格的基本稳定;深入推进农村“文明集市”、“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开展市场和场内经营户信用分类评定以及“文明诚信经营户”评比活动,有效推动了经营者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使广大消费者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是坚持经纪主体监管常态化。结合经纪执业证书年检、备案和巡查监管工作,结合海门种植、养殖市场实际,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和规范“公司+经纪人+农户(合作社)”或“市场(超市)+公司+基地(农户)”或“市场(超市)+经纪人+农户(基地、合作社)”等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加工、销售农业产业链条,通过培育发展农产品(农民)经纪人队伍,促进农产品外销渠道畅通,扩大农产品销售途径。 四是坚持行政指导常态化。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行政指导职能作用,在乡镇、园区、涉农龙头企业、大型专业市场设立基层合同指导站点33个,在62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帮扶联系卡,深入涉农企业指导订立涉农合同2000余份,推广《农资加盟连锁协议书》、《南通市蔬菜种植收购合同》等示范文本12种。积极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信用管理制度,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行政指导发挥的作用在农民心中树起了新的服务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