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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清洗药水桶殃及池鱼 街道调处站化解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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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解决全靠你们调处站的悉心调解,真是太感谢啦。”“不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滨海新区三门闸街道调处站内最近传来了这样的对话,原来该街道调处站成功调处了一起赔偿纠纷。 5月上旬的一天,滨海新区保洁中心的保洁员李某负责往新区黄岸河水面上飘浮的水花生喷除草剂。喷药结束后李某路过王某承包的3号鱼塘时为贪图省力,就在鱼塘里清洗起了药水桶。在李某即将清洗完时王某正巧过来喂鱼食,王某当时便指责李某,双方起了口角。次日早上,王某看到鱼塘里有大量鱼苗死亡后浮在水面上,马上联想到昨天李某在鱼塘里清洗药水桶,他认为极有可能是药水桶里残余的药水导致鱼苗死亡。王某找李某要求赔偿鱼苗损失,李某认为鱼苗死亡是王某自己养殖不当所造成,和清洗药水桶并没有直接关系,不愿赔偿。 争执不下,双方来到街道调处站寻求调解。调解员了解了相关情况后,给双方都做了大量思想工作,一方面批评教育李某缺乏必要的常识,杀虫剂中含有很多有毒成分,在鱼塘里洗药水桶是危险的,除了可能给承包户主带来经济损失外,还可能造成人们食用有毒鱼而食物中毒。另一方面调解员也劝说王某,李某也是在为镇区的卫生付出辛劳,况且他的家庭条件也十分艰苦,希望在赔偿数额方面能适当降低。双方听了调解员的话后认识到自己行为有不妥之处。最后在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李某当场向王某赔礼道歉,并给他一定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