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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直面社会矛盾 创新社会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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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国已是全球第二的经济体,人均收入早就昂首步入中等发展发达国家行列。我们在欢欣鼓舞之际却猛然惊觉:世界上有许多发展中国家,都曾陷入了“中等收入陷阱”,即是说,在这一阶段,发展中积聚的矛盾集中爆发,自身体制与机制的更新进入临界,经济和社会都受到严峻的考验。作为后发国家的我们如何避免踩入“陷阱”,是前所未有的考验。 必须承认,在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成就中,社会建设是一条“短板”。教育、医疗、社保、公共卫生等民生领域依然有相当多欠债,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危及社会公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走共同富裕之路,既是当前社会建设的迫切任务所在,也是人民群众的美好社会愿景所在。 要改变“国富民贫”的现状,首先要认识到的是财富收入差距的造成是财富初次分配不公的原因,只有对收入分配体制进行深入改革,才能缩小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异,才不会造成穷人越来越穷,富人越来越富的不公现象。譬如,缩小国有垄断企业与私营企业员工的收入差距,提高不发达和欠发达地区的人均工资等等。只有在这基础上进行个税征收的再次分配,才能确保做到公平,真正确保普通老百姓的收入。其次,是要进行财税改革。对于一个普通的老百姓而言,除了个税,如果购房,买车的话,根据专家的计算,一辈子要承担的各种税额将超过15万元。据最新发布的福布斯全球税务负担指数显示,中国老百姓的税务负担排在了全球第二的位置。先不说这个指数是否存在其不合理和片面性,我们从中可以看到的是中国的普通工薪阶层的税务负担已经对其生活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因而,只有加快推进税制的全面改革,减轻依附于普通民众身上的各种税负,才能真正实现“藏富于民”。 但是在社会大环境中,每个人作为社会一员,谁能逃脱这种被毒害的逻辑链?生产过期馒头的可以不吃自己生产的馒头,可他得吃别人生产的面包和蔬菜,住别人建造的房子,这是无法避免的。这种情况下,他又怎么能判断别人的面包和蔬菜是不是像他那样制造出来的?从有毒大米到地沟油火锅,从有毒奶粉到“瘦肉精”猪肉……已记不清媒体曝光了多少有毒有害的食品了,也不知道我们每天还在不知不觉中吃着多少还没有发现的有毒有害食品,更不知道一些黑心的生产商还会发明多少看上去很美的食品来慢慢蚕食着我们的身心健康。 面对层出不穷、防不胜防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有所警醒?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提到食品安全问题时连称惭愧;国家也接连出台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法来保障食品的安全;每一次对于触犯食品安全法的犯罪分子的惩罚力度也都很大,为什么还是有这么多人冒着高压线?究其原因还是为了钱和利益,所作所为都是围绕着钱,而把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和仁义丢在了九霄云外,正如小沈阳的小品台词所说,在金钱面前,一些人“眼睛红了,心就黑了”。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与工作机制,需要相关的质检部门真正落实监管职责,需要加强对事故责任人和生产经营的查处。但是这些都只是外部的措施,真正杜绝这类事情需要的是唤起生产经营者的良心和作为社会大家庭一份子的自觉性,只有这样才能放心吃自己做的馒头,住自己造的房子! 所有的这些世情、国情和党情的变化,成为我们科学发展道路上的体制障碍,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加以解决。无论是打捞“沉没的声音”,还是解决民生“短板”,抑或是避免“中等收入陷阱”,进行收入分配改革,都无一例外需要通过科学的制度安排,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 “当代中国正经历着空前广泛的社会变革。这种变革在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作出了清醒和精彩的论断。他强调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主动正视矛盾,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