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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从社会管理到社区自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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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公众参与,大家事情大家来办,支持和推动居(村)民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在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中,我们必须关注自组织治理,逐步实现从社会管理向社会自治转变。 治理模式有市场机制、国家机制、自组织治理。社区自组织是指不需要外部指令的强制,社区成员通过面对面协商,取得共识、消除分歧、解决冲突、增进信任、合作治理社区公共事务的过程,并使社区逐步进入“自我维系”状态。让最在乎自己权益的一群人自组织,自订规章,自我管理,就是社会管理创新最核心的真义。 社区自组织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从四甲的实践来看,主要有“妇女创安大行动”、“阳光社工”、“红袖标工程”和个人调解室。 “妇女创安大行动”。四甲镇每个村都成立了妇女护村队、调解队、宣传队、帮教队、助学队、禁赌队和“议事会”等“六队一会”,通过护村巡逻、结对帮教、关爱助学、法制宣传等活动,充分发挥了妇女同志在农村维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妇女调解队,她们活跃于田间地头,不分早晚地走东家窜西家,配合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做群众工作,充分利用自己的亲和力和感染力,讲道理,宣传法律法规,起到了维稳一线的“稳压器”和“保险丝”的作用。 “阳光社工”队伍。为推进对失足青年的关爱工作,2011年四甲镇镇司法所与镇关工委成立了阳光中心,由镇党务书记、关工委主任担任阳光中心主任,司法所负责人担任中心副主任,聘请镇“五老”、公安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民政助理、村干部、企业工会主席共160人为阳光社工,为失足青年提供学习、就业平台,使他们尽快走上正路,走向社会。这一举措既发挥了“五老”人员声望、经验、亲情等优势,又运用了公安、司法、民政部门职业威信、影响力、说服力的强势,两者在关爱工作相互补充,从而使阳光中心走上一个新的台阶。 “红袖标工程”。扎实开展“红袖标工程”,建成了一定规模的治安防范、应急反应、社会救助等不同类别的志愿者服务体系。目前我镇群防群治队伍常量已超过镇辖区人口的1%。 个人调解室。四甲镇镇在“友成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2011年重点打造了“老殷调解工作室”、“许立言调解法律咨询工作室”等一批个人调解室,充分发挥草根调解明星的专业素养、人格魅力和个人威望,不断丰富四甲调解工作模式,为群众送上优质调解服务,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从四甲的实践来看,社区自组织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由自发组成的社区民间组织,如妇女护村队、调解队、宣传队、帮教队、助学队、禁赌队、阳光社工和群防群治的“红袖标工程”。二是解决社区内利益冲突和进行重大问题决策的民主协调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