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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杭州市探索“五链式”工作模式 构建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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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杭州从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入手,着力把社会矛盾化解纳入法治轨道,探索形成以“和事佬”调“和”、人民调解促“和”、综治中心维“和”、人民法庭求“和”、综合机制保“和”为主要内容的“五链式”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前后有序、运作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网络。省委书记赵洪祝作出批示:杭州市实施的“五链式”工作机制,体现了从源头上、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的要求,实践证明是有效的。希望不断总结完善,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和事佬”调“和”,草根力量化解基层矛盾 “和事佬协会”是建在杭州社区的民间调解组织,由社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纠纷调解能力和一定威望的居民担当协会会员,授予“和事佬”称号。“和事佬”们分工负责、分片包干、分头落实,将纠纷调解、普法宣传、居民联络工作拓展到社区每一幢居民楼、每一个楼道。目前,杭州的2924个社区(村)均建立了“和事佬”协会,组建了一支2万多人的“和事佬”队伍。据统计,2009年共化解基层矛盾纠纷12万余件,协助、参与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1万多件,有效发挥了“和事佬”“身边人掺合身边事,草根力量化解民间矛盾”的优势,促进了基层民主自治,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2010年,“和事佬”工作又有了新的提升。杭州电视台和市司法局等共同推出的《和事佬》、《老娘舅》等栏目,让“和事佬”拥有了媒体展示平台,涉及面更广、影响更大。这种政府支持、媒体引导、百姓参与的民间调解电视栏目为基层矛盾纠纷的破解找到了新途径,通过大众媒体传播了“以和为贵”的传统文化理念。 二、人民调解促“和”,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调解网络 杭州从制度规范、激励机制、组织建设、领域拓展、联动媒体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 2006年1月1日,全国第一部关于人民调解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正式颁布实施。2005年底,建德市试行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做法,2007年起在全市全面推开。“以奖代补”机制,按照“谁调解、奖励谁”和“绩效挂钩”的原则,由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两级落实奖励经费,激发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整体活力。在理顺法规、机制的同时,杭州还进一步完善了调委会组织,扩展了工作领域。目前,杭州已建立调委会5517个,其中村(社区)调委会2989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97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2044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241个,共有人民调解员21万余人,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体系。工作领域也从原来的田头、村边、街巷,逐渐延伸到城乡的各个区域及企业等,从主要调处邻里纠纷、家庭婚姻矛盾等拓展到了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等,并主动介入了群体性事件、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等的调处。 人民调解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在预防和化解住宅小区物业纠纷中拥有独特优势和作用。为此,杭州以2009年7月1日在上城区成立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起点,探索建立了以“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载体,“四级网络循环运行+专业律师参与+诉调衔接”的小区物业调解模式,并在全市范围进行了推广,对于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协调各方主体利益、化解基层纠纷、消除矛盾隐患起到了积极效果。 杭州人民调解工作还与媒体进行了深度联动。2010年5月3日,杭州电视台推出《杭州老大哥》栏目。人民调解员“杭州老大哥”用平等的视角、睿智的思维、幽默的语言,用“民管民、民理民”的淳朴方式化解矛盾,推进社区和谐稳定。 三、综治中心维“和”,整合多方力量共建大调解机制 一旦基层和民间力量不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就需要启动多方共建的联调机制,从更大的层面进行化解和疏导。杭州建立了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办”牵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有效地整合了基层工作资源和力量,形成了集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于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机制。 对于基层排查发现和当事人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工作中心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分级处理、限期办理”,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也能及时引导当事人走司法途径予以解决,从而确保了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在实践中,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较好地发挥了社情信息掌控、矛盾纠纷调处、群防群治指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和谐稳定维护等“六个中心”的作用,构筑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以余杭区闲林镇综治工作中心为例,2009年共收集各类预警信息245起,其中重特大纠纷和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纠纷12起,全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无人到省上访、无民转刑、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群体性事件”。 四、人民法庭求“和”,诉讼纠纷和解告结 对于已经进入司法途径的各类诉讼纠纷,为提高矛盾化解效率,力争“案结事了”,杭州探索建立了诉调衔接和刑事和解机制,把人民调解这一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与司法裁判这一确保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低成本、柔和性、高效率地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诉调衔接方面,重点是加强基层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联动,在基层人民法院、法庭引入联合调解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室,通过诉前引导、诉中委托等举措进行民事纠纷的调解。在刑事和解方面,重点是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负面影响较小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侵害人与被侵害人自愿选择和解的前提下,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充当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调解。据统计,近年来杭州通过诉调衔接、刑事和解机制调解达成和解的案例比例,已占到全部诉讼案件的10%以上。 如何让司法调解发挥更大的作用,杭州探索建立了已经进入司法途径的各类诉讼纠纷的有效化解机制。2005年底,以拱墅区为试点在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室,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工作新模式,从体制上保障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大调解格局的形成。该法院建立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了以法院为核心,以12个巡回指导点为纽带,连接256家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互动网络。2007年度,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称号,并荣膺集体二等功。 五、综合机制保“和”,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对于司法判决后不息诉并上访以及调解、诉讼、救助等途径未能解决的矛盾,杭州探索形成了司法救助机制和专案经营机制,以特别举措有效化解特殊矛盾。 2007年,杭州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对“法度以外、情理之中”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实施的司法救助制度,各区、县(市)均建立了司法救助制度。对因诉讼陷入困境或生活确有困难,以及不服法院裁判进行申诉或信访的当事人,杭州依据相关政策,对当事人施行生活救助和法律援助,帮助其取得低保、解决医保、安排就业、提供经济适用房等多种救助,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2007年以来,杭州实施司法救助案件257起,累计发放救助金额达900余万元。 对于比较复杂的群体性事件,杭州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化解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重心放在事前;坚持“分工分责分风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对于每一个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群体,都明确责任主体和配合部门,切实形成处置合力;坚持“对话对称不对抗”,加强政府与群众的对话沟通,避免矛盾升级和对抗;坚持“适时适度设底线”,多渠道告知政府对此类问题的底线,对超越底线并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组织者进行打击。近年来,杭州通过“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专案经营”做法,有效地把各类群体性事件化解在辖区。 杭州“五链式”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了杭州人民群众参与意识较强、社区自治水平较高、社会组织发育较为成熟等有利条件,初步建立起了纵向联动、横向协调,前后有序、高效运作,属地为主、站点成线、行业归口的社会矛盾化解运行网络,形成行政机构、司法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中介机构、社区居民多方参与,开展各种层次、各种形式合作的格局,从源头上控制了社会矛盾的产生,有效地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