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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继续推进无讼乡镇建设,完善“一院一品”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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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中心服务职能,延伸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空间,打造一院一品工程,根据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具体要求,秉承服务创新的理念,海门法院以海永乡为试点开展了无讼乡镇建设活动。 无讼乡镇的建设,即在该乡镇通过法制宣传、村镇联动、诉前调解等方式,实现无案件诉讼至法院,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道路之前。以无讼为切入点,优化乡镇法制氛围,提高群众法律素养,使矛盾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流转、化解,创造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共赢的局面。 该院以海永乡为试点,以诉讼服务为依托,实现“无讼海永”,由点及面,以无讼乡镇为标榜,弱化其他乡镇的诉讼矛盾。法官助企,走访村民,排查处理可能引发涉诉的矛盾纠纷,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多元化调解,巡回办案,与当地政府、社区、调解组织建立共建关系,密切合作,实现共享型互动,利用社会有效资源,构筑社会大调解网络,大胆探索乡村由“少讼”向“无讼”转变,努力创造“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的无讼环境,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使独具特色的无讼乡镇模式在一定范围内得以推广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