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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蝉联国家卫生城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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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海门市顺利通过201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成为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的63个国家卫生城市之一。 国家卫生城市是一项动态性荣誉,3年届满后需重新确认命名。我市2000年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市委、市政府对巩固创卫成果和坚持国家卫生城市的长效管理高度重视,多年来,一直将此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不断加大对环境卫生秩序相关软硬件设施的投入,不断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扎实地推进了国家卫生城市的长效管理。 加速推进城市建设,人居环境不断优化。近年来,我市高起点、大力度推进城市建设,积极打造宜居宜业的新海门。目前我市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0.29%,绿地率37.8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5平方米,城区路灯亮化率超过98%。去年以来,在城区摊铺沥青和水泥路面超过1.2万平方米,疏通改造下水道1400米,新建道路7.7公里,老城区丝绸路高标准改造后,形成了以丝绸路、解放路、人民路、江海路、长江路、瑞江路构成的“三横三纵”环形快速通道,城北片区通过宏伟路和北海西路工程建设,实现了城北环形路网有力促进了城区区域的开发建设;在城区实施绿化工程18项,完成公共绿化面积134万平方米。对24个居住小区进行分类整治改造,大大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投资2500万元对城区相关河道开展了以“污水截流、河道疏浚、美化绿化”为主的绿环水绕工程。 纵深推进城市管理,市容市貌不断提升。目前,我市建成城区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添置4辆大型道路清扫车,提升了城区主次干道路保洁效果;新建了3座一类公厕、改造六座两类公厕,建成了两座生活垃圾中转站和一座粪便无害化处置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置率达到了100%,90%以上的建成区的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治理。 突出环保优先,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监测表明,近三年我市空气污染指数(API)小于100的天数均大于全年天数的85%,2010年达到93.42%,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分贝以内。目前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1.2%。系统规划污水处理,统筹治理生活污水,在日处理污水能力为4万吨的基础上,投资6700万元于2010年年底启动了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将增加日处理能力4万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