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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三厂法庭被省高院命名为首批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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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深化年动员大会暨涉诉信访工作会议在省高院召开。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有利于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为总结推广基层法院及法庭推进司法公开的有效措施和宝贵经验,树立榜样和标杆,省高院命名海门市人民法院三厂人民法庭等13个人民法庭为首批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庭。 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处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第一线,是面向基层人民群众的窗口单位,也是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重点领域。近年来,三厂法庭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工程”,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营造公正廉洁的执法环境。一是拓展公开外延。立案阶段,以诉讼服务站为依托,加强基础设施、服务功能和行为规范建设,尽力消除群众接近司法的障碍。审理阶段坚持程序公开和实体公开并重,将各个环节全面公开,使整个审理流程处于动态的透明状态。二是扩大公开渠道。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利用多种媒介,以便捷、有效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典型案件的审判情况、重要研究成果、重大活动部署等工作。建立、健全各类案件运转流程的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实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丰富公众司法参与形式。三是保障公开质量。坚持请示汇报与沟通联络相结合,主动将审判工作置于全院工作大局、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当中,置于人大、政协的监督之下。主动加强与辖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及时汇报法庭工作重点与重大影响案件,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