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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海门法院“三加强”提升先进示范作用促进队伍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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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大力树立、推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鼓舞力量与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使法院广大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形成了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效应日益显现。 一是加强学习先进典型多样化。学习全国先进典型。先后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沈浩、文建明、杨善洲等同志的先进事迹,聆听陈燕萍同志的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了向全国优秀法官杨志南、孙翠燕等同志的学习活动,使干警们切身体会到这些先进典型的高尚人格、优秀品质,鼓舞和激发了干警们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激情。学习身边先进典型。向该院办案标兵、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们学习,向做出保障审判工作的先进个人学习,通过向干警自己选出的先进典型学习,更具有代表性,更能坚定干警们立足本职岗位干好工作、创先争优的信心和决心,营造了浓厚的学先进氛围。 二是加强选取先进典型多渠道。近年来,该院一直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对身边的典型突出政治过硬、品德高尚、群众认可、业绩优秀等品质,使所选树的先进典型真正具有可信度和说服力。结合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讲党性、重品行、树正气、创一流”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层层推荐和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用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说话,用他们的办案数量和质量说话,用所办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说话。所选树的先进典型得到了法院干警的一致认可,成为法院广大干警学习的榜样。 三是加强宣传先进典型多形式。海门法院重点通过学习优秀事迹,干警相互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来开展对全国性先进典型的学习,学习他们身上真正体现出的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浩然正气,使干警们深深认识到人生舞台并无大小,身居要职能出政绩,在普通岗位同样也能做出成绩;通过表彰通报、学习号召,召开表彰大会、利用法院网站宣传先进事迹等形式来开展对身边先进典型的学习,着力用身边人影响身边人、用身边事迹教育身边人,在干警中间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让干警时刻感到先进就在身边、身边就有先进,在学先进、找差距、讲正气、促发展中树立起无私奉献、敢挑重担、廉洁司法的精神,在法院形成了你追我赶、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促进了法院队伍建设。 |